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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算账高手、数学达人帮忙算一笔账!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5/15 05:24:53
请算账高手、数学达人帮忙算一笔账!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开一间店,店铺的转让费为6万元(其中包括一部分未出售的货品).甲出资51000元,乙出资9000元凑足6万元将店拿下.其后,乙拿出8500元还给甲(甲之前私下欠乙2500元,本次还8500元之后乙共出资2万元,之前债务结清).之后,店铺进入装修,共使用27060元,但由于甲手头没有现金且店铺装修需要甲现行垫资,甲又拿出了乙还的8500元进行购买各式材料,装修期间乙再拿出10000元交一季度租金(9000)和1000元装修金,丙在装修期间共出资14000元.店铺结束装修,共使用96060元(转让费60000元,一季度租金9000元,装修费27070元),之前结余的货物共售得10300元,所以每人最后支出85760元.
现在问题的核心是,甲当初拿乙还的8500去购买装修材料,但是甲已经在转让费(足额)中出了一次装修的钱,那8500元应该是属于甲的钱,甲拿8500去购买装修材料是否已经构成在最后的计算上重复购买的行为了?这笔账应该怎么算才合理?如果按常规算甲最后亏损接近一万元,也就是拿去消费的8500元钱.
算好可以追加分数,请各位高手帮忙算一下!在线等!
最后打的装修费用27070打错了,应该和上文一样,27060.
还有关于甲私下欠乙2500元的问题:当乙支付甲9000(第一次给)和8500(第二次给)的时候,即装修前,甲此时一共出资51000-2500=48500,乙总共出资20000,丙未出资.
这样,在装修之前的账是这样算吗?请高手指正啊,现在算得头都晕了!
我对你描述的问题,有几个疑问.
付的转让费6万元,甲5100,乙9000,那么丙就是45900
那把店面拿下了之后为什么乙还要拿8500给甲呢,那拿出来的8500放在甲那里又没有花,为什么算乙的出资呢?这个就相当于乙又借了甲8500,总共借给甲2500+8500=11000而已,不算出资吧.
后面的装修费27060怎么在第二次出现的时候变成了27070?
再问: 不好意思,是27060,后面打错了。 转让付6万元,甲是51000元,没打错呀!
再答: 不好意思。把甲出资51000少看了一个0具体如下:另外就是乙借了甲2500+8500=11000元因为乙借给甲的,甲去投资的,总不能说是乙投资的吧。所以乙跟甲是借钱关系。而甲是投资关系,乙借的那个8500投资分配所得应该属于甲,乙仅仅是借钱给甲而已,不从中获益。
再问: 恩,您的分析很到位,请您看一下我在原问题中新补充的一些内容,再帮我算一下: 现在我们三个人想把这笔账平均分配,也就是说多给的要退换,少给的要补回,最后平均分配。 平均下来这个账谁该退还多少钱,谁该补交多少钱呢?
再答: 恩。那你告诉我一下:你们是想先把货物所得按之前的出资分配完了再多退少补呢,还是先把钱多退少补了再把货物所得10300平均分?
再问: 这样有区别吗? 目前的做法是,货款的10300已经在装修过程中用掉了。
再答: 那10300是用在你问题中没提到的另外的装修费吗? 因为这个10300是利益分配的问题。而你们从不同比例的投资向等比例占股转变。 要是在转变前分配的话,那出资多的人分的多,出资少的拿的少。要是在转变后分的话,就一样多。你得告诉我属于哪种分配
再问: 不是,货款10300就是用到了那27060里面了。 还有我们一直打算是均摊出资,所以这个货款也应该按平均计算的吧?虽然目前是我个人出资比较多,但是最终两类算法不影响最后得出来的明细账目吧?
再答: 看你的意思我明白的差不多。你们一开始就是想平均的,但是由于手头现金问题,所以导致有的人出的钱多,有的人出的钱少,但是股份还是平均分,现在讨论的是怎么借钱还钱的问题,对不对? 算账这个东西,一定把两个事情分开,生意上的支出收入是一回事,你们相互之间的借钱是一回事。 那先说生意的事。你们的货物收入既然是平均分,也都用在了装修上,这个没有问题了。 然后就是最后你们三个人付出的钱的问题:看我的表格:总支出是92500. 那么平均的话就是一人应该出资30833 那么甲出资59500,多了59500-30833=28667 那么乙出资19000,少了30833-19000=11833 那么丙出资14000,少了30833-14000=16833 看上面就是甲多给的要从乙和丙少给的那里拿 (注意,拿完之后再算甲乙两个人之间的事) 乙拿出11833,丙拿出16833,都给甲,甲多给的28667就得到了补偿。 这时候甲有了钱,要还给乙之前借的2500+8500=11000,所以甲还给乙11000就行了。 如果你觉得甲乙间给来给去麻烦,那乙给甲883就行了,丙的16833全给甲。 这个事就算完了,以后干什么事都出一样多就可以了。
再问: 看你这个我也比较明白了,但是货款那10300怎么算进去呢?分三等分各自拿?
再答: 你不是说货款已经用在装修上了吗?货款用了,没有在我表格里的个人使用中出现,那就是公家用了。公家用了就是公平的了。 如果货款还没有用掉的话,把那个10300平均分,一人拿3433 我看了下别人的回答,把那些混淆在一起。是比较容易出错的,很容易重复计算。 答了这么多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了吧,你最好叫当事人也看看,不然我怕你一个人也说不清。 如果满意的话,麻烦采纳一下,加分什么的我不强求。如果还有的话可以追问,不过我快要吃饭了。可能回复较慢。
再问: 货款确实是用的,但是现在有个问题: 92500是全部人支出的总账,其中包括了完整的27060吧?那么剩下那部分10300的货款也在装修过程中用掉了,该怎么在账目中体现?92500-10300再除3才是每个人的平均支出?或者说我想法本来就有问题了?
再答: 我在表格里给你计算的装修费用是23500,是甲乙丙分别给了多少钱都是很清楚的,没有涉及到货款的问题。所以我觉得问题出在你的装修费用27060是怎么得出的。 情况一。假设,你的货款是放在甲手里的,那不管甲拿这个货款干了啥,装修也好,投资也好,都算做是公家借给甲的。到时候分货款的时候就让甲把钱拿出来分就可以了,不要也混进去计算,会乱。 情况二。如果货款是直接用掉。没算到前面甲乙丙的装修费用里,那就是公家用了。那就相当于大家用平均的钱都来装修了。这里没有谁出钱多少的问题了。 如果还不懂的话。留个qq吧,我觉得再多文字也讲不清了,直接给你语音。
再问: 是属于情况一。
再答: 最终答案在此。满意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