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帮 > 政治 > 作业

论述西方哲学中的知识论(认识论),选择一到两位思想家的理论作基点谈自己的理解(苏格拉底:认识你自己.柏拉图:学习就是回忆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政治作业 时间:2024/04/30 01:07:46
论述西方哲学中的知识论(认识论),选择一到两位思想家的理论作基点谈自己的理解(苏格拉底:认识你自己.柏拉图:学习就是回忆;亚里士多德:蜡块论;洛克:白板论;笛卡尔:天赋观念论),1000字左右论文,
《论马克思的认识论观点》
真理性原则和价值性原则是人类进步的历史活动以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为主题.在人们的行动和观念中,蕴涵着人类活动所特有的作为其实质内容和最高目的的普遍原则,即真理性原则和价值性原则.这是人类活动的两个基本原则.所谓真理性原则,就是人类必须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和改造世界(包括人自身),追求和服从真理.所谓价值性原则,就是人类必须按照自己的尺度和需要去认识和改造世界,使世界适合人的生存和发展.真理性和价值性两大原则的根基,在于马克思所说的两个尺度的存在和作用.马克思说:“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证明了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也就是这样一种存在物,它把类看作自己的本质,或者说把自身看作类存在物.诚然,动物也生产.它也为自己营造巢穴或住所,如蜜蜂、海狸、蚂蚁等.但是动物只生产它自己或它的幼仔所直接需要的东西;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支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支配时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同它的肉体相联系,而人则自由地对待自己的产品.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6—97页).这里所说的尺度是“规定性”、“规律”的意思.“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指的是任何对象、客体的规定性和规律;“内在尺度”则是指人、主体的规定性和规律.动物只有一个尺度,即该物种的本能和本性.而人却有两个尺度:一个是客体尺度,即对象的本性和规律;一个是主体尺度,即人自己的本性和规律.人高于其他动物,能够意识到这两个尺度,并在行动中自觉地把二者结合起来.真理性原则和价值性原则就是这两个尺度在人的活动中的表现.人是实践的主体,一方面必须承认客体,了解客体,掌握和服从客体的本性和规律;另一方面,主体又要改变客体,重建客体,使客体为主体的需要和目的服务.不断的实践使客体和主体彼此接近,相互适应,客体主体化,主体客体化.这两方面的内容和规律在人的观念中越来越明确,并贯彻到行为规则中去,就形成了人类活动的真理性原则和价值性原则,成为人类活动必然遵循的普遍的规范和准则.人类活动的两个基本原则的形成有一个从不自觉到自觉的过程,但价值意识和真理意识的萌芽却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恩格斯曾这样描述过远古时代人类意识的发展过程:“随着手的发展,头脑也一步一步地发展起来,首先产生了对影响某些个别的实际效益的条件的意识,而后来在处境较好的民族中间,则由此产生了对制约着这些条件的自然规律的理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4页)这里所说的关于“实际效益”的意识和关于制约效益的规律的意识,就是人类的价值意识和真理意识的最初形态.人的实践和认识发展的历史,也就是人类价值性原则和真理性原则发展的历史.二、人类活动的最基本原则:主体性原则
认识是人进行能动的创造性思维活动的结果,为了有效地认识,必须充分合理地发挥认识的主体性.为了进行实践,人们必须要求自己的思维尽量充分而又准确地反映客观世界,为此必须充分合理地发挥认识的主体性.因此,讲认识的真理性原则的同时,必须讲认识的主体性原则.认识世界的目的在于改造世界,而人之所以要改造世界,又是为了满足人本身的需要.为了充分满足人本身的需要,又必须充分合理地发挥认识的主体性.这就在价值性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主体性原则.所谓主体性原则,就是承认并重视主体的能动性及其在实践和认识活动中的地位的原则.重视主体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主义区别于旧唯物主义的显著特征,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则的一个重要方面.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立来看,它是以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发展主体性原则为前提的.主体性问题是近代西方哲学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哲学家们从不同的本体论前提出发,对主体性问题的理解也迥然不同.17世纪的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首先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强调了人的主体性和能动作用.但是这种唯物主义在以后的发展中却变得片面了,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旧唯物主义哲学家,都片面地强调自然界对人的制约性,而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相反地,唯心主义却发展了主体性的方面.德国古典哲学对主体性问题作了系统的研究,从康德、费希特到黑格尔,都强调和突出主体性原则,但却抽象地、唯心地发展了这一原则.马克思在“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深刻地总结了欧洲哲学思想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明确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4页)这就为哲学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可以说,马克思在哲学上所完成的革命变革,关键在于提出了以实践为基础的主体性原则,从而既克服了旧唯物主义忽视主体性的缺陷,也克服了唯心主义的否认客观基础上的主体性原则.马克思主义的创立者及后继者通过概括实践经验和科学成果,具体地阐述了主体性的内容、特征、表现形式.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体系来看,它是以科学的主体性理论作为重要内容的.以实践为基础的主体性原则,贯穿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各个组成部分.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在强调物质决定精神、世界统一于物质的同时,也承认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承认人们在认识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改造世界的能动作用,承认“人化自然”的存在和不断扩展.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在强调认识是客观实在的反映的同时,特别重视人的实践活动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把认识过程描绘为主体通过实践能动地作用于客体、并且通过抽象思维加工制作反映材料的过程.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观,在强调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和历史发展的客观必然性的同时,特别重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强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认为人们可以在既定的生产力状况下自觉地推动社会前进.
可见,强调以实践为基础的主体性原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特征,离开了它,就不可能建立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理论体系.由此,我们说人类活动的最基本原则是主体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