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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玫瑰花,因为············写200字的作文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5/15 14:19:20
我喜欢玫瑰花,因为············写200字的作文
西方巫师在千年前预言,越高贵越艳丽的玫瑰命运往往越悲惨,就越容易历经沧桑.玫瑰,在世界各国都被誉为爱情和美好事物的象征.母亲节的玫瑰,情人节的玫瑰,探亲访友的玫瑰,慰问病人的玫瑰.可以说,玫瑰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已经成为人们在生命历程中不可缺少的花中极品.
  正如宋代诗人杨万里写的《红玫瑰》一诗所云:“非关月季姓名同,不与蔷薇谱牒通.接叶连枝干万绿,一花两色浅深红.”法国大作家雨果说过:“我平生最大的心愿,就是在玫瑰花盛开的季节死去.”法国诗人拉马丁《蝴蝶》更是感人肺腑:“生同春光,死如玫瑰.”
  传说天堂里的玫瑰花是忧郁色的,下凡后成了亚当夏娃的衣裳,所以她吸纳了天与地的精髓,一句花语,一滴花泪都会成为人们对滚滚红尘不舍不弃的理由.玫瑰沦为情人节俗套,其实是个美丽的误会.原本情人节“送情人”的那种花并不是玫瑰,而是月季.因为玫瑰花朵大而且多刺,不方便携带,又不便于用手握,因此便姐妹易嫁,由玫瑰的表姐妹月季代劳了,但月季的名分与玫瑰无法比拟,因此也只好张冠李戴,让月季委曲求全了.
  我喜欢玫瑰,不是因为她的妩媚和艳丽,而是她高贵的气质和狂傲不羁的个性,她不像牡丹专为侯王将相、皇亲国戚所生,也不像梅花专门生长在春寒料峭之时.她对土壤、气候、环境都没有生命特别的要求,不管是气候宜人的南国氺乡,还是冰天雪地的塞北高原,只要有一定的温度和土壤,她都会昂然怒放,笑傲百花.我喜欢玫瑰,为她的高傲和鲜明的个性自豪.我怜惜玫瑰,为她的美丽瞬间过早地消亡而悲哀.
  在汶川地震中,有个叫玫瑰的女孩,在地震发生的瞬间,她原本已经跑出了教室,但看到同学们还没有人出来,就又返回教室去救同学,在同学们安全撤出后,她却被倒塌的教学楼埋在了废墟中,后经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但一条腿却永远地失去了.正直花季,豆蔻年华,失去了一条腿意味着比失去生命都残忍.小玫瑰用自己的行动,挽救了同学们的生命,自己却留下了终生的遗憾.她用残缺的凄美,塑造完美的形象,她用高尚的情操,诠释了生命的含义.她的残缺,不是比完整更完美吗?
  于是,我感叹,失血的玫瑰,总在花蕾绽放时,为情所伤,又会在最艳丽时,迷失生命的走向.
  我心中的暖风驮着旷野的绿荫,一路追寻着玫瑰的芳香,是谁的娇艳红唇,吻出季节相思的红晕,吸引蜂的留恋蝶的目光.我总是在想象,白日,玫瑰迷人的笑脸为谁开放?夜晚,玫瑰落寞的倩影又被谁中伤?
  夏季的夜晚,我守望玫瑰花季的寂寞漫长,在梦中,真想和玫瑰倾心地交往,我真想和玫瑰一样,要么高傲地绽放鲜明的个性,要么孤寂地凋零直面死亡.生就生的轰轰烈烈,死就死得亮亮堂堂,不管是身进地狱,还是香魂飘上天堂,每份真挚的情感,都让相爱的人刻骨难忘.
  于是,我虔诚地祈求:我要是风,就让玫瑰所有飘逝的花瓣,都紧紧地贴在脆弱的心上,我要是雨,就让弥留的花蕾,再次翘首昂然怒放,或者跟随多愁善感的黛玉,把飘落的残魂葬入泥土,让不朽的思念从根发芽,让千年的愿望从小生长.
  可爱的玫瑰呀,带刺的枝头摇曳着梦想.摇曳的风铃,却始终在我的记忆深处叮当作响.我常常感叹:失血的玫瑰,为什么总在生长时为情所困,又在盛开时为情所伤?玫瑰那俊俏娇柔的身姿,常被浪漫的情人拥入梦乡.感受泪眼迷离的倾诉,体会缠绵温馨的时光,刚在阳光下绽放笑容,又在月光下闭合希望.有多少相知的人真心呵护,有多少负心的人为此折断臂膀.失血的伤痛,让虔诚的玫瑰,黯然神伤.
  我愿用九百九十九个祝福,魂系九百九十九朵忧伤,凄美的诀别,演绎了风雨花园的落寞潇湘.失血的玫瑰,一边继续流淌着鲜活的血浆,一边还在痴情守侯为爱疗伤.
  珍惜玫瑰情缘,守望玫瑰乐园,永记玫瑰的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