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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论述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语文作业 时间:2024/05/29 08:25:53
详细论述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
详细论述亚里士多德四因说中的形式因,希望加入自己的见地.
亚里士多德(Aristoteles,公元前384-前322)是古希腊自然哲学的集大成者,其著名的“四因学说”便是集大成的产物.举世公认的历史上第一位百科全书式的思想家.
  “四因说”是亚里士多德对古希腊早期自然哲学四大学派及随后思想发展的一种独到的概括和总结,一种全新的提炼和升华.
  关于“四因”的来源,亚里士多德本人在《形而上学》一书中实际上有所提及.
  首先,“质料”因即“事物所由产生的,并在事物内部始终存在着的那东西”,来源于以泰勒斯为首的米利都学派以及留基伯和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 .显然,从泰勒斯不定型的“水”到德谟克利特抽象的“原子”,作为万物之本所强调的都是“质料”的始基作用.其次,“动力因”即“那个使被动者运动的事物,引起变化者变化的事物”,来源于赫拉克利特的“火”和恩培多克勒的“爱憎说”.毫无疑问,以“火”为万物之本所强调的是其善变的动力作用,而“爱憎说”进一步把动力划分为吸引和排斥两个方面.再次,“形式因”即事物的“原型亦即表达出本质的定义”,来源于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数”和柏拉图的“理念".不难看出,以“数”和“理念”为万物之本所强调的实际上都是:“通式”的定性作用.最后,“目的因”即事物“最善的终结",可追溯到巴门尼德的“存在”和阿那克萨歌拉的“理性”.因为,以永恒不变的“存在”为万物之本所强调的是因果的同一性,而以“理性”作为安排万物秩序的“善”更表明了其趋向性.通过对古希腊自然哲学发展的历史回顾,亚里士多德指出:“人们似乎都在寻找我在《物理学》中指明的诸原因,我们再也没有找到过其它原因.但是他们的研究是模糊的;他们有些象是说到了,又象全没说到.”可见,通过“四因说”可以对古希腊早期自然哲学各流派和学说,进行一种“对号入座”的整理.这一点在学界尚未引起注意.
  作为集大成者,亚里士多德的功绩首先在于指出了“四因”在自然界的普遍性.其中“质料"、"动力"、"形式”的普遍性是不难想象的,而“目的”的普遍性则颇有争议.对此亚里士多德是这样说明的:“若有某一事物发生连续运动,并且有一个终结的话,那么这个终结就是目的……须知并不是所有终结都是目的,只有最善的终结才是目的.”“无论在技艺制造活动中和在自然产生中都是这样,一个个前面的阶段都是为了最后的终结……既然技术产物有目的,自然产物显然也有目的.因为前面阶段对终结的关系在自然产物里和在技术产物里是一样的.” “如果因为看不到能有意图的推动者,就不承认产生有目的,这是错误的.”从亚里士多德的辩解来看,目的性与产生、发展的过程相关,其关键不在于是否具有自我意识,而在于是否存在不依赖于初始条件的最终结果.这一点是非常深刻的,实际上道出了贝塔朗菲在《一般系统论》中称之为“动态目的论”的“等结果性”.贝塔朗菲证明,开放系统的稳定状态具有“等结果性”(即不同的初始条件可以不同的途径达到相同的稳定的状态).因为开放系统并非人和生命特有,所以目的性也就有了更普遍的意义.用贝塔朗菲的话来说:“目的论过去被排除在科学之外,现在成了科学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这至少表明了应对亚里士多德的“目的因”进行重新的认识.
  作为集大成者,亚里士多德的功绩还在于阐明了“四因”的相关性.如果说亚里士多德以前的自然哲学家已分别涉及到自然界的“四因”,那么他们也只是知其一而不知其二,因此难以对自然界的整体作出令人信服的统一解释.比如,水性不变何以说明自然界的千变万化?水形不定又何以解释各种事物的形式?“一切皆流”、“一切皆变”何来相对稳定的组成、形式和趋势?何以对其进行认识?抽象的“数”、“形”怎么能离开具体的事物而独立存在?单一的“存在”又如何说明自然界多样性的来源?可见,任何的偏颇都会带来难以摆脱的理论困难.所以,亚里士多德强调:“既然原因有四种,那么自然哲学家就必须对所有这四种原因都加以研究.并且作为一个自然哲学家,他应当用所有这些原因——质料、形式、动力、目的——来回答‘为什么’的问题.”以房子为例,它的存在涉及“质料”(土、石等)、“形式”(造型、结构等)、“动力”(建筑师、建筑术等)、“目的”(性能、用途等)四方面的原因.其它任何具体的事物也可以按此类推.不可否认亚里士多德集大成的“四因说”确比以前的自然哲学理论更全面,有更强的解释能力.
  如果允许我们对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赋予现代含义的话,那么不难看出:“质料”相当于组成;“形式”相当于“结构”;“动力”相当于相互作用;“目的”相当于功能.我们知道任何一个系统的存在及描述都离不开组成、结构、相互作用和功能这四个要素.从这个含义上来说,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确实是一种最原始的、最朴素的系统哲学.
再问: 其实我想要的是对形式因的论述,越详细越好。
再答: 一、形式之为“其所是的是”   首先,亚里士多德列举了四种实体:其所是的是、普遍、种和载体;紧接着他又区分了三种载体:质料、形状(形式)和由两者构成的东西。   其次,亚里士多德还多次直接宣称形式即其所是的是。“形式之为其所是的是”是亚里士多德对形式的一个最重要的规定,其他规定大多由此引申而来。此规定中最引人注目之处在于它通过“这个”为桥梁来沟通形式与其所是的是。尽管亚里士多德实体观前后有所变化,但“实体是这个”的说法从未变更。    二、形式之为“这类”   第一,“形式之为其所是的是”(即“这个”)与“形式之为这类”两个提法并不矛盾。第二,两种提法中形式一词的含义各不相同。前一个形式是用哲学分析方法解剖具体事物而得到的结果,它是本质意义上的形式;而后一个形式则是用逻辑概括方法抽象众多事物而得到的结果,它是属意义上的形式。此处的抽象即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分离,但它又不是如柏拉图那样代表事实上的分离,它们不是在现实中而是在思考之中进行的分离。 三、形式之为“内伏的是因”   把形式规定为事物“内伏的是因”是亚里士多德较为常见的一个说法。如他的“四因说”中就有所谓“形式因”的说法;其次,他在解释原因时也说:“(原因的另一个意思)是形式或模式,也就是其所以是的原理。”最后,他在探讨一物生成的原因时也说:“把潜在的球形变成现实存在球形的原因不是别的,而正是每一个的其所是的是。”这里其所是的是即形式,形式是一物得以实现的内在“是”因。   形式之为“内伏的是因”也反映了亚里士多德哲学具有“努斯”(nous)精神的一面。   四、形式之为目的  1.形式是自然;2.自然是目的;所以3.形式就是目的。亚里士多德也说:“形式就是目的,其他一切都是为了这目的的,那么,形式就应该是这个‘何所为’的原因。”并且,由于作为目的的形式内在于质料中,目的与达到目的的手段一致,所以,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乃是一种自满自足的内在目的论,而不是那种机械的目的与手段相割裂的外在目的论。  亚里士多德对形式的前三个规定均在“形式之为目的”这一新规定中实现了完满的统一。
再问: 可以留下您的邮箱吗?
再答: 对不起,好久不用密码忘了,有什麽事尽管提
再问: 想了解关于亚里士多德形式因更多的理论思想。
再答: 亚里士多德又认为,“四原因”中“后三者常常可以合而为一,因为形式和目的是统一的,而运动变化的根源又和这两者是同种的”。这样亚里士多德就把他的四因说归结为质料因和形式因两大原因,其中,质料是被动的,本身不具有促使事物运动变化的力量;形式则蕴含了事物存在、发展、变化的动力和目的的力量。所以,质料只是形成事物存在的基础,形式才是事物存在和变化的决定性原因。质料只有在形式的推动下,并以形式为其目的时,才会由潜能变成现实。 亚里士多德的“形式因”与柏拉图的“理念”相类似,也是受理念论的影响而产生,但两者不同。柏拉图的“理念”是脱离于客观事物的客观存在,事物因理念而产生。亚里士多德问,如果事物是理念的影子,那理念是怎样投影为事物的,或者,事物又是怎样模仿理念?柏拉图其实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留给大家捉摸去了。 “理念对于世上可感觉事物(无论是永恒的或随时生灭的)发生了什么作用;因为它们既不使事物动,也不使之变。它们对于认识事物也不曾有何帮助;因为它们甚至于并不是这些事物的本体,它们若为事物的本体。就将存在于事物之中,它们倘不存在于所参与的个别事物之中,它们对这些事物的存在也就无可为助。”亚里士多德这样说。 “理念”是绝对真理,它既不能使事物动,又不能使事物变,是一种静态的客观存在,这对事物又有什么意义?“理念”的缺陷在于它永不会出现谬误。亚里士多德现实主义地说,主张以理念为万物原因的人,他们为了掌握我们周围诸事物的原因,就得先引入与诸事物为数一样多的形式,就好象一个人要点数事物,觉得事物还少,不好点数,等到事物增加了,他才来点数一样。因此,“理念”并不能帮助人们认识事物,这一概念没有实际意义,只有来自实践的真理,才是有实际价值的。 所以,亚里士多德的“形式因”理论,实是对柏拉图“理念论”的批判。现代有一种叫形式主义的东西,它的形式是事物的外壳,一个静止的、僵硬的东西,不是亚里士多德的充满活力的形式因,而是接近于柏拉图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