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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指点托马斯阿奎那对国际关系学说的的贡献!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历史作业 时间:2024/05/12 18:20:55
求指点托马斯阿奎那对国际关系学说的的贡献!
名词解释托马斯阿奎那 以及他对国际关系学说的的贡献的简答.谢谢!
圣托马斯·阿奎纳(St.Thomas Aquinas,又译圣托马斯·亚奎那,约1225年-1274年3月7日)是中世纪经院哲学的哲学家和神学家,死后也被封为天使博士(天使圣师)或全能博士.他是自然神学最早的提倡者之一,也是托马斯哲学学派的创立者,成为天主教长期以来研究哲学的重要根据.他所撰写的最知名著作是《神学大全》(Summa Theologica).天主教教会认为他是历史上最伟大的神学家,将其评为33位教会圣师之一.
以道德来理解国际关系,提供了一系列限制战争和战争行为的基本原则,在政治理性、法律制度和伦理原则三个层面对战争和战争行为进行了伦理道德思考.作为中世纪晚期最杰出的神学理论家、哲学家、罗马教会的正统学者,阿奎那继承和发展了奥古斯丁的正义战争思想.他也是西方最早的较系统阐释正义战争理论的思想家.
阿奎那受亚里士多德的影响颇深,他强调人具有理性,而理性是上帝赋予的,它使万物有序,使法、正义和公共幸福得以实现;正义和最高的善就是维护和保障基督教国家的统一与和平以及安全和福利.阿奎那把正义区分为自然的正义和实在的正义:前者是无须证明的天经地义,它是普适的道德律令,适用于人类和国家的一切领域;后者则是可以证明的契约和制度,它从属于自然的正义.正义的目的在于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促使人们为了公共幸福共同努力.秩序、和平以及公共幸福,就是公共的善,它高于个人的善;国家的意义,就在于通过法和制度保障公共的善.与奥古斯丁相同的是,阿奎那也认为存在着两种法,即永恒的法和人类的法:永恒的法是上帝的理性,包含着善与幸福的真实涵义,永远高于自然法和人类的法;人类的法是低于神法的实证法,它是维持社会秩序的世俗法.但阿奎那比奥古斯丁更进一步.他认为,一旦人类的法违背了神法和自然法,人们就无须接受这种不正义的人法的约束,这就是所谓的"反抗暴政的权利".因此,他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革命的可能性和合理性.
正是从公共的善出发,阿奎那进一步发展了奥古斯丁的正义战争理论.在他那里,法与政治的基础乃是源于自然理性的经验和传统,道德问题的复杂性并不排斥对是非善恶的判断.他提出并详细回答了关于正义战争的四个基本问题:(1)战争是否合乎法理;(2)战斗对教士而言是否合乎法理;(3)设计埋伏对交战者而言是否合乎法理;(4)在神圣时节战斗是否合乎法理.此外,阿奎那第一次明确指出了正义战争的三大前提条件:(1)战争发动者和执行者是具有主权性质的权威,战争不是私人争斗;(2)战争具有充分而又正当的理由,如惩罚敌方的过错;(3)战争具有正当目的和意图,如出于惩恶扬善的和平愿望.
阿奎那以理性主义的态度表达了对战争选择的道德思考,但他并非反战,也不止是安布罗斯式的和平主义,而是提出了相对于暴力及其强制使用的道德责任和义务,即有条件地承认战争存在的合理性,强调从事战争以及战争行为的结果必须受道德准则的制约.这一基本思想成为后来的正义战争理论的核心内容,构成了该思想传统持久不变的基本线索.
再问: 回答好专业,你是学国关的嘛?
再答: 不是啊...回答能对你有帮助就好ˆ_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