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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文言文.“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中2个“之”和2个“以”的用法,以及“而”的用法.(孙子兵法)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语文作业 时间:2024/05/22 03:12:49
请教文言文.
“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中2个“之”和2个“以”的用法,以及“而”的用法.(孙子兵法)
1、两个“之”是代词,代指“兵”
2、两个“以”在句中有提宾作用,是“用……来”“从……来”的意思.“经之以五事”正常顺序是“以五事经之”,译为从五个方面来分析它(代指“兵”).
3、“而”在句中是作连词,表承接,“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后就能“索其情”,即探究胜负的情况.
全句翻译是:所以应该从五个方面来研究它,通过具体比较双方的基本条件来探讨战争胜负的情况.
以上是我个人的见解,有看过原文和一些版本的译文,比较偏向这种译法,仅供参考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