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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宪法中还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一条么?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5/08 20:55:32
最新宪法中还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一条么?
如题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这个"公共利益"是"人"说了算么?地方规划算是公共利益吧?比如把道路规划在"某些人"家里?像隋唐大运河一样?
这个"法律规定"包括地方法律文件么?还是被盖过人民大会章的法律文件?地方法律文件颁布的流程是不是很简单?
"征收"的意思就是不需要补偿?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征收?比如开发经济区或者廉租房?
征用的补偿是依据什么法律条文的?是土地涨价之前的评估还是涨价之后的评估.如果评估征用后的第二天新文件下发土地变得很值钱了这个利益该怎么分配?比如征用的时候240元每亩招标的时候18.2万每亩.中间的差额归谁?地方政府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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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中国宪法从未也不敢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因为有违社会主义理念;但是第十三条规定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针对土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目前对于“公共利益”尚无法律明确界定,即使是新法《物权法》也回避了该问题,历史的经验是逐步将其量化;关于征收补偿标准,目前亦未有国家统一标准,当前情况也统一不起来,所以都是地方立法指定征收补偿标准,一般是给与合理补偿,必须接受征收!注意是合理而非对价,这里可低可高,只要合符市场规律,政府是有绝对主动权的.
在法制化越来越完善的今天,补偿一般还是可以很好的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的.个别现象则需要相关利益人坚定维权意识和信念,坚持维护自己合法利益,促进社会文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