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分之1,3分之1,4分之1,6分之1,8分之1,12分之11中,()()()相加和为1
在2分之1,3分之1,4分之1,6分之1,8分之1,12分之11中,()()()相加和为1
2分之1【(3分之1+6分之5)除以7分之5】 3分之2除以【4分之3乘(8分之5-2分之1】
怎么简算?1.5分之6*15分之2+15分之2/5分之4 2.3分之8*(3分之1-21分之8*16分之8)
在2分之1,3分之1,4分之1,6分之1,8分之1,12分之1中,哪几个分数的和等于1
(4分之3+6分之1-3分之1)*12 22分之9*8分之7*9分之4*21分之11 (用递等式计算)
解方程 X-(3分之2+4分之1)=12分之11和 10分之7+X+2分之1=8分之15还有 5分之4-X+3分之1=6
6分之5+4分之1—8分之3,5又9分之2—(1.25+1又9分之2)和12又16分之5+(3又16分之11—2又9分之
(6分之5+8分之7+12分之11)*24 (1-8分之7)*(2分之1+4分之3) (7分之6-5分之2/5分之4)*
7分之5+7分之1,8分之7-8分之3,12分之7-18分之5,12分之11-4分之3+6分之1,
(2分之1 +3分之1+4分之1+...+99分之1+100分之1)+(3分之2+4分之2+5分之2+...+99分之2
24分之11+3分之1加4分之3+5分之2+7分之5+8分之7+20分之9+21分之10+35分之12
12分之5 16分之5 18分之7 28分之9 32分之11 4分之1 7分之2 8分之3 9分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