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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分则案例)小明今年12岁,迷恋网络游戏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5/12 23:22:54
(合同法分则案例)小明今年12岁,迷恋网络游戏
小明今年12岁,迷恋网络游戏,于是偷偷拿自己积累了三年的压岁钱,买了一台电脑.其父母的得知后,坚决不同意,找商场理论,要求退货.但商场认为电脑没有质量问题,不予退货.
(1)该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小明的父母是否可以要求退货?为什么?
(3)商场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1)买卖合同效力待定.根据《合同法》规定小明12岁是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根据限制行为能力的重大买卖合同效力是待定的,需要父母追认后,方能生效,否则未生效.
(2)能要求退货. 因为根据小明父母的行为,即可以肯定其不表示追认,而是去撤销,从而是合同未生效.
(3)商场理由不能成立.因为根据《合同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要求,对小明这种限制能力人,对进行如此巨大买卖合同是缺乏认识的,需要法定监护人的监督,实行.
《合同法》第47条 具体规定如下: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