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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条约》中的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居住及租地权、 美国提出的“门户开放”政策,各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历史作业 时间:2024/04/29 00:44:48
《南京条约》中的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居住及租地权、 美国提出的“门户开放”政策,各
《南京条约》中的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居住及租地权、 美国提出的“门户开放”政策,
领事裁判权一般认为,领事裁判权的产生是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开辟东方市场,掠夺生产资料的过程中,在利用武力击败清政府后,强加给中国的一项严重侵害中国司法主权的制度. 片面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在通商、航海、税收或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另一国享受现时或将来所给予任何第三国同样的一切优惠、特权或豁免等待遇.此种待遇称为“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的取得必须有条约和根据.最惠国待遇一般是相互的,缔约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的基础上相互享受最惠国待遇.但清朝与外国签订的条约,往往只片面规定该缔约外国得享受最惠国待遇,而中国则无对等权利,是片面的. 门户开放政策这是是由美国首先提出来的.它的主要内容是:在整个中国范围,列强都有进行贸易的权利.它的主要精神是利益均沾,机会平等.不论是在哪个列强的势力范围内,不论是否在中国内地或沿海地区都实行这个原则.影响:它标志着美国已经形成自己独立的侵华政策.是美国侵华行动的“里程碑”.同时,它受到列强的普遍欢迎,由此而使得列强在侵华步骤上取得暂时的一致.避免了列强因在华利益的相互抵触而使得列强间本以十分尖锐的矛盾进一步激化.也由此而使得列强由争夺在华利益而转化为在这个问题上相互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