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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化学反应方程式注意事项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化学作业 时间:2024/05/03 06:25:23
热化学反应方程式注意事项
反应热与温度和压强等测定条件有关,所以书写时指明反应时的温度和压强(25℃、101kPa时,可以不注明)各物质化学式右侧用圆括弧()表明物质的聚集状态.可以用g、l、s、aq分别代表气态、液态、固态、溶液.固体有不同晶态时,还需将晶态注明,例如C(石墨),C(金刚石)等.热化学方程式中化学计量数只表示该物质的物质的量,不表示物质分子个数或原子个数,因此,它可以是整数,也可以是分数.△H只能写在化学方程式的右边,若为放热反应,则△H为“-”;若为吸热反应,则△H为“+”.其单位一般为kJ/mol.同一化学反应,若化学计量数不同时△H的值不同.若化学计量数相同,当反应物、生成物状态不同时,△H的值也不同.热化学方程式是表示反应已完成的数量.由于△H与反应完成物质的量有关,所以方程式中化学式前面的化学计量数必须与△H相对应,当反应逆向进行时,其反应热与正反应的反应热数值相等,符号相反.不标气体、沉淀符号不注明反应条件,例如:△(加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