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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诸子百家思想)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历史作业 时间:2024/05/10 11:14:07
在必修三第一单元中介绍了诸多思想家的观点,我是一名文科生,在平时的做题中涉及到很多"判断下列言论出自何家之言?"的题目。这是我的薄弱点,希望老师把常考的文言名句总结一下,并注明归属何家思想
解题思路: 您好,你的提问代表了许多同学中的困惑,其实,这个问题解决关键在于对诸子百家思想的理解,掌握其思想内涵,结合问题中提供的材料,自然就会使问题迎刃而解。
解题过程:
儒家:孔子创造了儒家思想体系。其学以仁为核心,认为“仁”即“爱人”。提出“己所不欲,忽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等论点,即所谓“忠恕”之道。又以孝悌为仁之本,以为“仁”的执行要以“礼”为规范,他说:“克己复礼为仁”。“仁”以维护贵族等级秩序为目的,但也表现了对一般人的重视。在世界观上,相信有人格意义的“天”:“获罪于天,无所祷也”,但又把天看成自然之物;重视祭祀,但又怀疑鬼神的存在:“祭如在,祭神如神在”;相信天命,强调“知命”,“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但又重视人为,在生活和学习上取积极太度。在认识论和教育思想方面,承认“生而知之”、“惟上智与下愚不移”,但强调“学而时习之”,提倡“不知为不知”的求实态度。注重“学”与“思”的结合,提出了“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和“温故而知新”等命题。主张“有教无类”,因材施教,并有“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精神。但鄙视“学稼”、“学圃”,强调“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在美学上,首创以仁学为基础的伦理美学,主张“依于仁,游于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强调美与善的统一。提出诗可以“兴”、“观”、“群”、“怨”。政治上提出“正名”的主张,认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都应实副其“名”;在维护贵族统治的基础上提倡德治和教化,反对苛政和任意刑杀,并提出“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的论点。这是儒家思想总的学说基础。后世在这基础上做了发挥与深化。

法家:起源于春秋时的管仲、子产,发展于战国时的李悝、商鞅、慎到和申不害等人。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当时还有齐法家,除主张法治外,还主张容纳礼义教化。到战国末期,韩非加以综合集法家学说的大成。法家主张“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商君书·更法》)。要求巩固封建土地私有制,建立统一的君主国家。提出重农抑工商的观点。提倡耕战政策,以农致富,以战求强;厉行严刑法,监察官吏职守,建立官僚制度。法家为实现其政治主张,曾和旧贵族进行过激烈的斗争。法家主要著作有《商君书》和《韩非子》等,对后来法学思想影响很大。 影响最大的是韩非子。
  韩非是韩国的贵族,他和李斯同是荀子的学生,讲究法家之学。曾多次上书劝谏韩王安,没有被采纳。“为人口吃,不能道说,而善著书”。秦始皇读到他所著《孤愤》、《五蠹》等篇,极为赞赏。公元前二三四年,他为韩出使于秦,上书秦始皇劝先伐赵而缓伐韩,遭到李斯和姚贾的谗害,于次年被迫服毒自杀。他的政治学说,基本上被秦始皇和李斯所采用。
  韩非“观往者得失之变”(《史记·韩非列传》),把秦国和东方六国的统治经验作了比较,认为秦由于“法明”、“罚必”,使得“忠臣劝”、“邪臣止”,因而“地广主尊”;而东方六国与此相反,由于“群臣朋党比周以隐正道,行私曲,而地削主卑”(《韩非子·饰邪篇》)。还认为三晋由于“慕仁义而弱乱”,秦由于“不慕而治强”;秦之所以还没有能够完成统一的帝业,是由于“治未毕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篇》)。同时韩非还进一步把当时法家的“法”、“术”、“势”三派的得失作了比较,认为必须综合采用三派的长处才能胜利完成统一的帝王之业。任法的一派以卫鞅为代表,着重讲究法律条文的制定和赏罚的执行。用术一派以申不害为代表,着重讲究对官吏的选拔任用、监督考核、奖赏处罚以及驾驭的方法手段。重势一派以慎到为代表,着重讲究保持和运用国君的权势地位。韩非认为秦用卫鞅之“法”,国富兵强,但是因为“无术以知奸”,国家富强的成果却被大臣利用为扩张其私门势力的资本。秦昭王时穰侯魏冉攻齐胜利就取得陶邑作为私封,应侯范雎攻韩胜利就取得汝南(即应)作为私封,“自是以来,诸用秦者,皆应穰之类也”,因而秦强盛数十年而“不至于帝王”。还认为韩昭侯用申不害的“术”,因为法令不统一,前后矛盾,仍使奸臣有机可乘,因而申不害执政十七年而“不至于霸王”(《韩非子·定法篇》)。韩非主张取长补短,把“法”、“术”、“势”三者结合使用。他把国家比作君主的车,“势”比作用来拖车的马,“术”比作驾驭的手段。认为君主如果没有“术”去驾驭臣下,“身虽劳犹不免乱”;如果有“术”来驾驭,“身处佚乐之地,又致帝王之功也”(《韩非子·外储说右下篇》)。所谓“致帝王之功”,就是指完成统一的帝王之业。  当时法家用“术”的主张,是吸取黄老学派的学说而加以发挥的。韩非十分重视用“术”,因而他不仅集法家法”、“术”、“势”三派的大成,也还进一步发挥了黄老学派用“术”的学说。《韩非子》中《主道》、《扬权》等篇就是这方面的著作。所以司马迁说他“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史记·韩非列传》)。
韩非为求实现统一全中国的事业,根据他兼用“法”、“术”、“势”的理论,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家政策,主要有下列三点:(一)加强君主集权,剪除私门势力,选拔“法术之士”。韩非主张建立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要做到“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虚以待之,彼自以之”(《韩非子·扬权篇》)。他认为商周两代的衰亡,是由于“诸侯之博大”;晋齐两国的被“分”“夺”,是由于“群臣之太富”。因此主张用“术”来除掉好比“虎”的奸臣,要做到“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主道篇》)。他认为君臣之间“利害有反”(《韩非子·内储说下篇》),必然要 争权夺利,“上下一日百战”,因而君主必须对臣下用“术”来“探其怀,夺之威”(《韩非子·扬权篇》)。还主张从基层逐步提拔有实际经验而又经过考验的人,强调“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官职越大,政事治理得越好,这就是“王之道也”(《韩非子·显学篇》)。(二)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禁止私学。韩非认为当时士的“私学”和统治者是“二心”的,他称之为“二心私学”。这种“二心私学”,“大者非世,细者惑下”,“诽谤法令”,如果“不禁其行,不破其群,以散其党”,是要“乱上反世”的(《韩非子·诡使篇》)。他把学者(指儒家)、言谈者(策士说客)、带剑者(游侠刺客)、患御者(逃避耕战而依附重臣的人)、商工之民并称为“五蠹”。认为“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无私剑之捍,以斩首为勇”,这样就可以使得“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此之谓王资”。所谓“王资”,就是建成统一王业的凭藉。有了这样的“王资”就可以战胜敌人,建立“超五帝、侔(齐)三王”的帝王之业(《韩非子·五蠹篇》)。(三)厉行赏罚,奖励耕战,谋求国家富强。韩非说:“明其法禁,必其赏罚,尽其地力以多其积,致其民死以坚其城守,……此必不亡之术也。”(《韩非子·五蠹篇》)还说:“能趋(原误作“越”,从顾广圻改正)力于地者富,能趋(原误作“起”)力于敌者强,强不塞(闭塞)者王。”(《韩非子·心度篇》)韩非通过对《老子》的解释,阐明了他的唯物主义自然观。他认为“道”和“理”是有区别的:“道”是万物发生发展的根源,同时又是自然界根本的总规律,而“理”是用来区别事物性质的特殊规律。不过韩非所说的“理”,只是指事物外部的性质和条理,并不是事物内部的联系。韩非说:“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就是说:各种不同的事物,各有其特殊的规律,所有万物的特殊规律,共同体现了自然界根本的总规律。韩非强调按照规律办事,称为“缘道理”。他说:“夫缘道理以从事者,无不能成。”又说:“今众人之所以欲成功而反为败者,生于不知道理而不肯问知而听能。”这里认为做事的成败关键,就在于“知道理”和“缘道理”。韩非在解释《老子》“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这话时,指出对立面的相互转化是有条件的。他说“人有祸则心畏恐”,因而“行端直”、“思虑熟”,因而“得事理则必成功”;反之,“人有福”,“骄心生则行邪僻而动弃理”,“动弃理则无成功”(《韩非子·解老篇》)。他认为祸与福的互相转化,关键在于人的主观努力,决定于“得事理”或“动弃理”,也就是决定于是否能够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这是对《老子》辩证法思想的重要发展。韩非在他那个时候认识到要按客观规律办事,这是难能可贵的。他指出农业生产的增长,不外乎依靠“天功”和“人为”。“风雨时(适时),寒温适(适时)”,因而取得“丰收之功”,这是“天功”的作用。“不以小功妨大务,不以私欲害人事,丈夫尽于耕农,妇人力于织纴”,这样由于劳动力合理分配和劳动者努力生产,提高了生产力,这是“人为”的作用。而头等重要的是,“举事慎阴阳之和,种树节四时之适,无早晚之失、寒温之灾”(《韩非子·难二篇》),就是说生产者必须不违背自然变化的规律,把握种植的季节,不误农时,同时注意防止自然灾害,从而保证丰收。这样就使“人为”适应“天功”而起更大的作用。战国时代各派学者对于历史的发展是有各种不同的看法的。墨子因为主张兼爱、尚同,认为乱的起因是人们自爱不相爱,“古者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时”,“大乱如禽兽然”(《墨子·尚同上篇》)。孟子因为主张恢复古代的制度,把历史的发展看成是倒退的,例如说:“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孟子·告子下篇》)而荀子为了要维护等级制度,把历史看成永恒不变的,认为“古今一度也,类不悖,虽久同理”(《荀子·非相篇》)。至于韩非,认为历史是不断进步的:上古之世
由于人民少而禽兽多,有巢氏出来“构木为巢”;由于生吃伤害腹胃,燧人氏出来“钻燧取火”;中古之世由于天下大水,鲧、禹出来治水;近古之世由于“桀、纣暴乱”,汤(商汤)、武(周武王)出来征伐。因此,如果在夏后氏之世“构木为巢”和“钻燧取火”,就要被鲧、禹所笑;如果到当今之世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韩非把历史的进步归结为少数“圣人”的作用,当然是不正确的,但是他认为鲧、禹的代替有巢氏、燧人氏,汤、武的代替鲧、禹,“新圣”的代替汤、武,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具有进步意义的。韩非

依据其历史进化的思想,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为他的变法主张提供理论根据。韩非还认为古时人民少而财有余,没有争夺;后来人

口多而财物少,因而发生争夺。由此得出结论:“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五蠹篇》)这样把人口增长看作历史

变动的主要原因,当然是不正确的,但是他认为人性是随着物质条件的变动而发生变化,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是具有唯物主义因素的观点。这

种“当今争于气力”的观点,就是他主张“明君务力”(《韩非子·显学篇》)、奖励耕战的理论根据。韩非是提倡极端专制主义的。他认为人与人的关系,建立在相互的利害关系上。在当时官僚制度下,官僚出于国君雇用,等于商业买卖关系,“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重爵禄以与臣市”(《韩非子·难一篇》),因此治理国家不能靠爱怜,也不能靠讲究仁、义、智、能。他常常以家庭的情况来比国家。当时由于社会经济制度的不合理,已有“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的现象。他就根据这点认为父母对于儿女尚且“用计算之心相待”,何况没有父子那样亲密关系的君臣关系(《韩非子·六反篇》)。他又拿“慈母有败子”为例,认为只有威势可以禁暴,厚德不足以止乱(《韩非子·显学篇》)。他又说:母亲的爱儿子加倍于父亲,而父亲命令实行的可能性却十倍于母亲;官吏对于人民没有爱,而其命令实行的可能性却万倍于父母。父母希望儿子能够安全有利,能够不犯罪,儿子往往不听从;君主要人民出死力,命令却能够执行,所以明主不应培养“恩爱之心”,而要增强“威严之势”《韩非子·六反篇》)。所有这些说法,可以说是性恶论的扩大,都是从维护和加强君主专制制度出发的。韩非同时主张国君不必是圣贤。他认为尧、舜和桀、纣都是千载难逢的,一般的国君都上不及尧、舜,下不为桀、纣,“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韩非子·难势篇》)。如果放弃法、术而用心来治理,尧也不能治一国;而一个中等的君主守着法、术来治理,如同一个拙匠守着规矩尺寸来做工,是万无一失的(《韩非子·用人篇》)。这样就把法治观念发展到了顶点。

墨家:儒家的反对派,在当时影响极大。创始人墨子。墨家在初期,以墨子本人所主张的“兼爱”、“非攻”、“尚贤”、“尚同”、“天志”、“明鬼”、“节葬”、“节用”、“非乐”、“非命”等为中心,与儒家展开一系列政治学术思想斗争。战国末期,墨子后学克服了墨子学说中宗教迷信成分,对认识论、逻辑学以至自然科学中的几何学、力学、光学等,都有一定研究和贡献。墨者组成的团体有严格的纪律,领袖称为“巨(钜)子”相传其徒都能赴汤蹈火,以自苦为极。但后来有派别之分。西汉以后,统治者崇儒抑墨,墨学渐趋衰微。至清中叶后,墨学著作才被学者们重视研究。墨家著作留传后世的有《墨子》一书。其中《墨经》反映了后期墨家的思想。
墨子生在孔子后,当时宗族制度破坏更甚,多数宗族被消灭,极少数宗族化家为国。逐渐成为地主阶级的士阶层,在社会大变动中,获得政治参与权,可以上升为诸侯师、相。在士阶层下面的庶民,主要是墨子所称“农与工肆之人”,是一种小私有财产者,在社会大变动中,也要求取得一些政治上的地位,借以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他们还没有反抗统治者的觉悟,只是要求“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非命篇》),过着安居乐业的生活。墨子和他所创始的墨家,就是代表庶民用“上说下教”的妥协方法向统治阶级提出要求的一个学派。庶民是真正从事生产的广大劳动群众,国君贵族要进行战争,不得不对庶民在形式上有些让步,允许他们的代表人说说话,乐于利用他们的代表人仆役般地出死力,墨学因而与儒学同称为显学。
儒家最高理想是周公相成王。大儒做国君的卿相大夫,小儒给富人办丧事,自己家里人跟着去吃酒饭,过着寄生虫的生活。儒家利益与统治阶级完全一致,两者间妥协合作是很自然的。墨家与统治阶级利益并不一致,统治阶级为了要利用墨家,作暂时的勉强的有限度的让步,墨家对统治阶级则是忠实服务,竭尽心力,成为最驯服的仆役。墨家一方面对儒家猛烈攻击,企图夺取儒家政治上的地位。一方面视死如归地为国君贵族守城御敌,保卫他们的利益,以为这样做,可以取得信任,庶几行施自己的学说。事实却相反,墨家不曾得到卿相行道的机会,儒家虽受攻击,依然为国君贵族所尊重。
《墨子》书汉时有七十一篇,赵宋时存六十三篇,宋以后存五十三篇。墨家贵实行不贵文采,重口说不重著书,《墨子》书中仅《经上》《经下》两篇,共一百七十九条,当是墨子所自作。《墨经》每条少仅三个字,多不过二十个字。文字极简,但给当时有关社会和生产的重要知识,作了一个近乎全面的总结。《经说》上下两篇当是墨子讲经,弟子笔录。墨家分三派,同诵《墨经》,可信《墨经》出墨子手。《尚贤》、《尚同》、《兼爱》、《非攻》、《节用》、《节葬》、《天志》、《明鬼》、《非乐》、《非命》、《非儒》十一题各分上中下三篇(《非儒》仅上下两篇),字句小异,意旨大同,当是墨子讲学,弟子各有所记,合而成书,类似孔门后学纂辑《论语》。《尚贤》至《非命》十题是墨家政治理论,对昏乱的国君讲《尚贤》、《尚同》,对奢侈的国君讲《节用》、《节葬》,对自恃上天保佑、沉溺在酒和音乐中的国君讲《非乐》、《非命》,对放肆无忌惮的国君讲《天志》、《明鬼》,对残暴好战的国君讲《兼爱》、《非攻》。墨子制十个药方想治国君的病,但没有一个国君愿意用他的药方。《备城门》至《杂守》凡二十篇,是墨子为弟子禽滑釐讲守城法,在墨学中也是重要的部分。《亲士》、《三辩》、《大取》、《公输》等十四篇当是墨门后学所记,类似儒家大小《戴记》。今存《墨子》五十三篇,基本上保存了墨家的全部学说。
墨与儒两个学派的对立,显著地表现出士与庶民不同的社会地位。下面列举两家对立的情状:
墨家对儒家的攻击,集中在《非儒篇》。儒家主张“亲亲有术(等差),尊贤有等”,严格区别亲疏尊卑,巩固封建等级制度。墨家不反对等级,但反对儒家所说的等级,主张兼爱、节葬、尚贤、尚同。儒家主张有命在天,寿、夭、贫、富,安、危、治、乱都是不可改变的天命。墨家反对宿命论,《天志》、《明鬼》、《非命》三篇说,天欲义(善政)而恶不义(乱政),鬼神赏贤而罚暴,命是暴王(亡国之君)所作,穷人(怠惰人)所述。儒家主张繁饰礼乐,教富贵人糜费财物,自己分肥得食。墨家反对不劳而食,主张节葬、非乐,斥儒者“贪于饮食,惰于作务”。儒家主张穿古衣,说古话,“循(述)而不作”,“仍旧贯,何必改作”。墨家反对保守,主张创造新事物。儒家主张不显谏,待国君问,问小答小,问大答大,不问不言。墨家反对庸言庸行,主张“事上竭忠,……有过则谏”,“务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强使国君行有利人民的政事。墨家攻击儒家,与荀子痛斥贱儒很多相同处,不同的是荀子痛斥七十子后学,墨家则直接攻击儒家创始人孔子。
孔子主张复西周之古,按照周礼所规定的等级分配生活资料,这自然是一种空想。墨子也承认贵贱的等级,以为天子、三公、诸侯、卿、大夫下至乡长、里长、家君(家长)各级正长,都是有智慧有威权能统一是非表率万民的贵人,万民则是贱者愚者。但墨子主张选择贤良为正长,并复大禹之古,要求各级贵人学大禹过着与万民同样勤劳菲薄的生活,放弃剥削的权利。这更是一种空想,永远不会得到统治阶级的采纳。“将求之不得也(不可求得),虽枯槁不舍也(死也要追求)”(《庄子·天下篇》),墨家就在这个空想的追求中幻灭了。
孔子尊天信命远鬼神,天子得祭天,庶人只许祭户神或灶神,祭鬼只许祭父母。墨子尊天非命信鬼神,主张人无贵贱,都有权祭天和众鬼神。天子代天治民,儒墨意见略同,可是儒家说天命既定之后,下民应该服从,不许怨天尤人。墨子以为上天鉴临下民,按照下民的利或害,随时对贵人行施公平的赏罚,绝无不变的命运。儒家信天命,所以鬼神不灵。墨家不信命,所以鬼神也能赐福降祸。儒家认庶民最贱。墨家以为官无常贵,民无终贱,臧获(奴隶)也是人,在上天看来,凡是人都应该兼相爱,交相利。儒家的天是静的,保护统治阶级利益的,表现上天意志的是命。墨家的天和鬼神是活的,似乎真有极大的权能,赏善罚恶,保护被统治阶级的利益。墨子把一切希望寄托在天和鬼神的赏罚上,《明鬼篇》引周、郑、燕、齐等国《春秋》,证明鬼神的实有,想借鬼神的威力,说服王公大人行善政,结果只能是麻痹庶民的反抗性。《天志篇》说“天子有善,天能赏之;天子有过,天能罚之”,尧舜禹汤文武顺天意得天赏,证明“兼相爱,交相利”的可行,结果只能是教庶民片面的爱王公大人,利王公大人。墨家本身也就这样片面地爱、利了王公大人。孔墨都要求中国政治上的统一。孔子年代较早,周礼在诸侯国多少还有一些约束力,因此主张从周尊王,复兴周道,诸侯国各保现状。墨子时周天子已经完全失去政治上的作用,看不出谁是统一者,因此主张上同于天,楚越齐晋四大国各保现状,等待上天选择有德利民的国君为天子。孔子的空想政治,适合于士阶层,墨子则是庶民的空想政治。

孔墨都多艺。孔子以射御为士阶层最次的艺。墨子重视生产知识,《墨经》中有形学、力学、光学的研究记录多条,特别是光学研究,论阴影,论反射,论光之直线进行性质,论平面镜,论球面镜,俨然是一部中国最早的完整的光学。墨子记录东周劳动群众在手工业方面的成就,他本人也是当时最优秀的手工业工人(主要是制造守城器械,据说技术比大匠人公输般还高),不象孔子轻视生产劳动,当作不足道的鄙事。孔子的艺适合于士阶层,墨子则是庶民的艺。孔墨都博学。孔子删订《六经》,教弟子诵《诗》《书》,习礼乐。墨子书中多引《书》、《诗》、《百国春秋》,墨子出行,车中载书甚多,但教弟子学“精微”的要义(《墨经》),懂得是非曲直,不必多读书。孔子的学适合于士阶层,墨学则是庶民的学。孔墨都贵辩说。孔子主张文质彬彬,以为“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墨子用朴质的庶民语言,以达意为主,不加修饰,怕人爱其文,忘其用。孔子的文言适合于士阶层,墨子则是用庶民的质言。孔墨都讲逻辑学。孔子主张“正名”,就是以礼为标准来判断是非利害。墨子主张用“本”、“原”、“用”三表法。“本”是上考历史,“原”是下考百姓耳目所实见实闻,“用”是考察政令的实际效果是否对国家、百姓人民有实利。孔子的正名,适合于士阶层,墨子的三表法,目的在为庶民谋利益,比孔子以礼为正名标准的方法是较有进步意义的。儒墨都是显学,但统治者需要的是儒不是墨,因之孔子成为士的成功的代表人,墨子成为庶民的失败的代表人。
墨子的学说,流行在庶民群中。墨家如跌鼻、索卢参、田系、彭轻生、苦获等人,大概也象耕柱子一样,出身下层庶民。因为庶民要求得政治上的地位是困难的,所以墨子创立了带宗教色彩的政治性团体。墨子死后,巨子代代相传,类似教主,率领墨者作政治活动。墨家的团体有许多特点,表现出原始的组织性。
刻苦生活 墨子教弟子着短衣草鞋,昼夜工作不休息,以自愿吃苦为高尚。如果不能刻苦,就算违反大禹的遗教,不配称为墨者。听从巨子 墨者尊巨子为圣人。巨子有命,墨者一定要听从,统治阶级的严罚厚赏,不能阻止墨者对巨子的听从。命行道 墨子门下多勇士,弟子三百人(一说一百八十人),都能赴火蹈刃,死不回头。巨子孟胜守城战死,从死弟子一百八十五人。孟子说“墨子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就是说,只要对大众有利益,全身从头到脚被磨成粉末,墨子也愿意。这种勇敢牺牲的精神,当然很高贵,可是道路走错了,赴火蹈刃不是为大众而是为少数国君和贵族。
严守家法 巨子腹 (音吞tūn)住在秦国,儿子杀人,秦王说,“先生年老,只有一子,我已赦免他的死罪。”腹 说,“墨家有定法,杀人者处死,伤人者处刑,为的禁止人杀伤人。大王虽有好意,我不可不行墨子的定法。”腹 不听秦王的劝说,把儿子杀死。行教义 墨子弟子胜绰,被推荐到齐国做官。胜绰跟从主人作战很勇敢,墨子责备他违背《非攻》的理论,教他辞官回来。分财互助 有余力余财的人应该扶助贫乏人。弟子做官得禄,一部分送墨子作费用。墨家可说是古代劳苦群众最早的政治结社,其中缺少了一个最重要的东西——反抗性,因此客观上成为拥护统治阶级的政治结社。由于时代的限制,墨家学说,不可免的有其落后甚至反动的一面,但主观上是为庶民利益着想的。秦汉统一以后,统治者把它看作危险的学说,彻底禁绝了,从此没有人再讲墨学(《汉书·艺文志》里秦汉无一墨学者)。墨家的政治活动是失败的,这给庶民们一个教训,就是反对统治者的压迫,除了对抗以至武装起义,不可能有其他方法。后世农民准备起义,往往秘密成立宗教色彩的团体,比当初墨家的结社是发展了。封建统治阶级能扑灭妥协性的墨家,但永远不能扑灭农民的起义反抗。

道家:以先秦老子、庄子关于“道”的学说为中心的学术派别。道家之名,始见于西汉司马谈的《论六家之要指》,称为“道德家”。《汉书·艺文志》称为道家,列为“九流”之一。老子是道家的创始人,庄子继承和发展了老子的思想。在庄子前或同时,有杨朱的“全性葆真”说,宋钘、尹文的“情欲寡浅”说,彭蒙、田骈、慎到的“弃知去已”说,都同道家思想接近,有称之为道家别派者。道家学说以老庄自然天道观为主,强调人们在思想、行为上应效法“道”的“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政治上主张“无为而治”,“不尚贤,使民不争”。

伦理上主张“绝仁弃义”,以为“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与儒墨之说形成明显对立。其后,道家思想与名家、法家相结合,成为黄老之学。为汉初统治者所重。到汉武帝独尊儒术,黄老渐衰。同时,道家思想流入民间,对东汉末年农民运动中道教思想的产生有所影响。魏晋间玄学盛行,王弼、何晏辈首以老庄解释儒家经文,促成儒、道融合。佛学传入中国后,学者用老庄诠释佛典,又有释、道合流之势。宋明理学家力倡儒家道统,佛、老并斥,但对道家思想仍有某些吸收。道家思想对中国的政治、思想、科技、文化、艺术等方面,都有深刻影响,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道家的主要著作有《老子》、《庄子》等。 其中之后道家的派别中以庄子最为有名,影响最大。

杨朱的“为我”学说

杨朱又称阳子居或阳生,魏国人,大概生在墨子之后、孟子之前。他主要的学说是“为我”,和墨子的主张“兼爱”正好相反,同样曾为孟子所批评。据孟子说,杨朱主张“为我”,连“拔一毛而利天下”都不干的(《孟子·尽心上篇》)。其实杨朱主张既不能“损一毫而利天下”,也不能“悉天下奉一身”,如此“天下治矣”。他认为必须“知生之暂来,知死之暂往”,从而“乐生”,以“存我为贵”;不能为贪羡“寿”、“名”、“位”、“货”所累;从而“全生”,使“君臣皆安,物我兼利”(《列子·杨朱篇》)。就是要“全性保真,不以物累形(《淮南子·汜论篇》)。这是杨朱的主旨。此后有子华子和詹何两人便是杨朱思想的继承者。子华子和申不害同时,他曾见过韩昭侯(《吕氏春秋·审为篇》)。子华子主张使“六欲皆得其宜”,他认为使“六欲皆得其宜”的是“全生”,只有部分得其宜的是“虧生”,至于“死”,只是回复到未生以前的
最终答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