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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是一种新的意识形态吗?--评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历史作业 时间:2024/05/04 20:07:37
科学技术是一种新的意识形态吗?--评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
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的关系是当代科学技术观争论的一个焦点,也是意识形态理论研究的一个新视域.1929年,德国社会学家卡尔·曼海姆的问世,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的关系问题就开始成为社会科学尤其是哲学、社会学和政治学等争论的热点问题.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此有诸多的论述,其中以法兰克福学派的霍克海默、马尔库塞和哈贝马斯为主要代表.霍克海默在中指出:"之所以说科学是意识形态,因为它保留着一种阻碍它发现社会危机真正原因的形式".在他看来任何人类行为方式,只要有可能掩盖社会真实本性就可以说是意识形态,科学表面上是以揭示社会真实性为己任的,同时科学也是掩盖社会真实本性最有效的行为方式,所以它是意识形态.霍克海默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来论述科学技术的社会功能,无疑切中了当代工业社会的要害,在论述科学技术执行意识形态的职能时,把科学技术看成一种新的统治或控制工具,是在否定的意义上使用意识形态这个概念的.马尔库塞认为,科学技术作为生产力具有非政治化的倾向,但当它用来作为统治人的工具时就政治化了,从而它获得了意识形态的性格.真正系统阐述技术与科学是意识形态思想的是法兰克福学派的后期主要代表哈贝马斯,他创造性地继承了前辈的理论而著述,认为在发达的工业社会或后期资本主义社会中,科学技术执行意识形态的功能,或者说科学即是意识形态.研究哈贝马斯的著作,我们会发现他的科学技术和意识形态理论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技术和意识形态理论有明显的不同,哈贝马斯在建构自己的意识形态理论时借助并歪曲了马克思的科学的意识形态理论.因此廓清马克思与哈贝马斯的科学技术和意识形态理论的界限,正确认识科学技术发挥社会功能和科学技术发挥意识形态的功能,在当前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