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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民说只要加强处罚力度,就能让中国式过马路现象早日消失,请简要评析该网民的观点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5/23 15:16:08
有网民说只要加强处罚力度,就能让中国式过马路现象早日消失,请简要评析该网民的观点
在中国过马路安全与否和交通灯无关,只和你的眼睛有关,无论红灯还是绿灯尽可能别影响机动车通行你就安全了.闯红灯过马路三个方向机动车有交汇:左后方同方向右转、正左方路口左方道路直行、正右方路口右方道路直行和转弯车.但是貌似安全的绿灯过马路,大部分时候还和3个方向转弯车交汇:左后方同方向右转、左前方对向左转、路口右方道路右转.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的规定,转弯车不能妨碍被放行人通行.但是实际上,中国一般没有车主动让人的习惯,除非人把车的路堵住了才能通行.所以绿灯时过马路,也需要人把转弯车的路堵住了,才能通行,这就意味着危险!你等危险过去没车了再过马路,可能已经红灯了,红灯就又没法过马路了.大部分绿灯过马路周围都有转弯车在抢着过或者滴滴你,能主动让你的不是没有,但是也许他后面会超出一辆不耐烦的车,那更危险.所以说在中国过马路安全与信号灯没半毛关系.因为交通规则中各类车主动让人的条款,就是一纸空文,划分责任用的.唯一看信号灯关注信号灯的理由,就是看需要看几个方向的车.只要方向看对了,安全距离把握好,你就能从容的过马路,越是按信号灯,可能你连过马路勇气都没了.另外摘举一些无用的法律条款:::《道路交通安全法》规47条规定:无信号灯斑马线,遇到行人过马路,机动车应该主动停车让行.
《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绿灯时转弯车辆 以及红灯亮右转车辆不能影响被放行人通行; 第48条,窄路窄桥遇骑车人使用近光;第53条,堵车排队和停车等候时,不占用人行横道;第70条,非机动车道被占导致非机动车上机动车道的,机动车应当主动让行.
再问: 感觉不怎么靠边
再答: 这是我复制的。。 现在打一些自己的话,绿灯过马路,应该是轻松和安全的。。但是中国一般不会给行人过马路独立的信号,所以转弯车很多。。按照法律,转弯车应当主动让行。但转弯车不让,那就意味着绿灯过马路也不是很轻松和安全的。。。 所以信号灯就会在人心中打折扣,同样打折扣的还有法律的尊严,自然行人闯红灯也就会屡禁不止。。德国、美国人,来中国一样会闯红灯,因为在这些国家,车不让人就是违法范畴。。他们觉得绿灯时各类转弯车不遵守法律,所以没车时候他也没必要遵守法律站在那里。。 什么时候,机动车能够严格守法让行,交通管理者规划时考虑到了行人过马路的轻松和安全,那中国式过马路就消失。。

自然,光靠处罚是没用的。。。。法律讲究无选择的遵守,行人闯红灯受到处罚,那影响绿灯行人通行的转弯车是不是也应该受到处罚。。 如果因此影响堵车,那交通管理部门是不是也应该处罚。。 如果说 中国现在不适合 严格机动车主动让行,那法律中最好删掉这些条款。。。 不删条款,又不让行,也不处罚,那就是人治,不是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