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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和王阳明主张去掉私欲的不同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历史作业 时间:2024/05/05 23:44:41
请问朱熹主张中的灭人欲的私欲和王阳明主张中的去私欲有何不同
解题思路: 考察宋明理学的内容
解题过程:
王阳明在创建其心学理论体系当中,继承和发展了程朱的“存天理,灭人欲”学说,阳明学说与朱陆学说有着继承性、延续性与共同性。在要求灭除人欲、私心方面甚至超过了程朱理学。王阳明没有脱离天理、公、义而言爵赏、言功利,在一定意义上,良知即是天理,存天理、去人欲在王阳明那里表现得更为突出。
理学家讲“无欲”、“去欲”、“灭欲”,一般人往往把“欲”简单理解为情欲、嗜欲、贪欲之类。王阳明遵循佛教禅宗思维方式所发现的遮蔽良知佛性的物欲昏蔽就是人欲,格物就是去蔽,蔽之最大者就是人欲,只有消除人欲,才能复良知,存天理。存天理、灭人欲在阳明这里依然是领导地位的核心价值,与朱熹理学完全一致。
朱熹他认为天理就是作为道德规范的三纲五常,是人性的最高境界;人性本来和天理一致,具有仁义礼智等美德,但被后天的欲望所蒙蔽,所以他强调“存天理,灭人欲”。这个“人欲”里不仅仅包含来自于内心的欲望,也包括来自于外界的诱惑;
王阳明提出“致良知”和“知行合一”,认为良知是存在于人内心的天理,是人所固有的善性,但良知往往被私欲所侵蚀,所以要努力加强道德修养,去掉人欲,恢复良知的本性。这里的“去私欲”侧重于去除人内心的欲望。
所以两者实际上是存在着继承、延续的关系,而王阳明的“去私欲”比朱熹的更突出而已。
最终答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