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数乘法:(-十三分之二十四)×【-八分之十三-(-七分之一)×(-十二分之十三)】
有理数乘法:(-十三分之二十四)×【-八分之十三-(-七分之一)×(-十二分之十三)】
(-5)*十三分之三+(-5)*(-十三分之二)-5*十三分之一+0.125*(-十三分之十四)*(-8)
一又十三分之一+二又十三分之二+三又十三分之三+四又十三分之四+...+十二又十三分之十二
十三分之二+十三分之七x九分之十三
八又十三分之十二乘十九分之二加十九又十三分之二乘十三又十九分之一,先乘后加的顺序(简便运算)
把结果化成整数或者最简分数 八分之七减八分之五 十二分之十三减十二分之七 二十四分之十三加二十四分之五
通分二十四分之十一和七十二分之二十三、十二分之七和十五分之十三、十二分之五,八分之七和十六分之十一
七分之一减十三分之十等于?
1、七分之一×十三分之六+十三分之八×七分之一 简算 2、2-十一分之五÷二十二分之九÷九分之五 简算
六分之五*十三分之一+九分之五*十三分之二+十八分之五*十三分之六
八分之七乘与十三分之十二加八分之七除以十三等于几?
(九分之七乘十三分之十二+九分之二乘十三分之二)除以十三分之二 简算!急啊!快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