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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社团和民非登记条例中的一句话?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语文作业 时间:2024/05/04 19:08:52
如何理解社团和民非登记条例中的一句话?
请问如何理解1998年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中“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相似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必要成立的”这句话的含义?另外,国家或浙江省有没有出台相关新的办法?
意思是,如果当事人想要在A行政区创立一个新的社团,但是在该行政区内已经存在相似的社团,则出于节约社会资源的目的,该当事人想要成立的社团其实是没有成立的必要的.
再问: 谢谢! 另外,该行政区是以哪个级开始的,比如是XX县为登记管理机关,是XX县还XX县下的镇? 还有,这个没有必要成立,还不是一定不能成立吧,这个界线较难定;例如该县已月XX县志愿者协会,那么该县下还可以登记诸如:XX县一心一意志愿者协会(业务范围为助学和助困)、XX县和谐志工社(业务范围为传统教育宣传和环境保护宣传)类的志愿者组织吗?
再答: 一般情况下,县级以下的社团比较少。没有必要成立即原则上不成立,但是,有特殊成立必要的,经有关部门核准,是可以成立的。志愿者协会是一个很大的范围,一般都会成立一些业务范围更专业的社团,比如问题中举出的助学助困、环境保护等等的。最好细化,明确协会的主要业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