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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翻译《通典》记载:“(汉)文帝十三年,以御史不奉法,下失其职,乃遗丞相史出刺并督监察御史.”《新唐书·百官志》记载: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历史作业 时间:2024/05/15 06:36:57
英语翻译
《通典》记载:“(汉)文帝十三年,以御史不奉法,下失其职,乃遗丞相史出刺并督监察御史.”《新唐书·百官志》记载:“左右丞‘掌辩六官之仪,纠正省内,劾御史举不当者’.”《金史》记载:“己卯,制纠弹之官知有犯法而不举者,减犯人罪一等科之,关亲者许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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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记载:“(汉)文帝十三年,以御史不奉法,下失其职,乃遗丞相史出刺并督监察御史.”《新唐书·百官志》记载:“左右丞‘掌辩六官之仪,纠正省内,劾御史举不当者’.”《金史》记载:“己卯,制纠弹之官知有犯法而不举者,减犯人罪一等科之,关亲者许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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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记载:“汉文帝十三年,因为御史不遵守法纪,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于是派遣丞相史来监督御史
《新唐书·百官志》记载:”左右丞相‘拥有辨明六部百官的礼仪,纠正三省的过失,弹劾御史所指出的不恰当的问题的权力.’
《金史》记载:“己卯年,规定负责纠察弹劾的官员如果明知有违法乱纪的人却隐匿不上报的,和减免犯人罪名一样处罚,有亲戚关系的官员可以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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