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帮 > 综合 > 作业

综合评估法评标,第一中标候选人比第二中标候选人仅高0.但投标报价却高11万,可否直接取第二中标等候人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5/16 13:46:49
综合评估法评标,第一中标候选人比第二中标候选人仅高0.但投标报价却高11万,可否直接取第二中标等候人
可否直接取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不可以!
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通知
计政策(2001)1400号
五、规范评标机构和评标活动,保证评标活动的公正性
 (四)严格规范中标人确定程序.禁止采取抽签、摇号等博彩性方式进行投标资格预审和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至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为切实体现评标公正,防止“暗箱操作”,凡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国家融资项目,招标人须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在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供履约保证金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情况下,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国务院对中标人的确定另有规定的,可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