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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说明法律在公民生活中的作用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5/11 19:33:20
典型案例:说明法律在公民生活中的作用
快,急.是要典型的案例
1、民法:懂了婚姻法,即使婚后感情分裂,不得不离婚,可以利用法律武器解决争端,合理分割家庭财产和处分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矛盾.
2、刑法:懂了刑法,基于对刑罚的恐惧,会自然而然遵守法律法规,不敢越红线一步,从而会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减少犯罪发生,同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行政法:懂了行政法,和行政部门打交道更加得心应手,缴纳税费、交通出行、办理证照、开办企业.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和麻烦.
4、知识产权法:懂了知识产权法,著作权登记、申请专利和商标不再困难重重,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知识成果不被侵犯、剽窃.
5、诉讼法:懂了诉讼法,打官司不再懵懵懂懂,可以镇定自若地应对法律问题,可以顺利的找到对方在程序上的瑕疵,避免自身在程序上让对方找到攻击的突破口,可以掌握时限自由应对.
6、国际法:懂了国际法,了解国际资讯,可以侃侃而谈;跨国婚姻,可以谨慎分析,趋利避害.
给分吧,LZ
再问: 要案例
再答: 某高校陈教授年逾50岁时,其夫人不幸去世。后于28岁的张玲产生了爱慕之情,遭到女儿陈悦的强烈反对,并威胁说,如果他和张玲结婚,就与他断绝父女关系,陈悦还对父亲的事百般阻挠,并拿走了家里的户口本。1997年元旦,陈教授和张玲请一些亲朋好友吃了一顿婚宴后,便开始了同居生活。1999年春节过后,张玲生下一子,取名陈林。不幸的是,2002年暑假的一天,在路上边走边思考问题的陈教授突然车祸死亡。陈教授死后留有遗产价值人民币30万元,但没有留下遗嘱。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1)陈悦是否能与陈教授断绝父女关系?(2)陈悦是否有权干涉陈教授再婚?(3)陈教授死亡后,那些人对其遗产享有继承权? 最佳答案:1,不可,血缘关系法律不认可断绝。 2,无权,婚姻自由,是法定原则,任何人无权干涉。 3.陈悦和陈林。以及陈教授的在世父母对其遗产享有继承权。他们同属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陈林虽是非婚生子女但与婚生子女同样享有继承权)。张玲非法律认可的配偶,不享有继承权。 满意否? 以上见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