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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 A.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B.稿酬所得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5/09 07:56:29
25.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 A.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B.稿酬所得
补充一点 这是多选题
【答案】:A.
【分析】:“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都是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得作任何扣除. 如,李四,获债券利息10000元,所交个税为:10000*20%=2000元,它以10000元的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补充:题目只给出两个备选项,给出的备选项中,只有A是正确的.B选项,稿酬,不但有费用扣除,而且还有减征.所以它是不可能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如,张三,获稿酬10000元,所交个税为:10000*(1-20%)*20%*(1-30%)=1120元.
本题如果是多选,是选不出两个答案的.除非漏了选项没有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