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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奇偶性.(2 17:7:21)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数学作业 时间:2024/05/23 18:04:16
证明奇偶性.(2 17:7:21)
 
设a为实数,函数f(x)=x²+∣x-a∣+1,x∈R.
(1)若f(x)是偶函数,试求a的值;
(2)求证:无论a取任意实数,函数f(x)都不可能是奇函数.
(1).因为f(x)为偶函数,
所以f(a)=f(-a),
即f(a)=a²+∣a-a∣+1=a²+0+1
=f(-a)=(-a)²+∣(-a)-a∣+1=a²+∣-2a∣+1,
所以有∣-2a∣=0,
所以a=0.
(2).分析:用反证法.
证明:假设函数f(x)是奇函数,则有f(-x)=-f(x),
即f(-x)=(-x)²+∣(-x)-a∣+1=-f(x)=-(x²+∣x-a∣+1),
上式变形得:2x²=-∣x-a∣-|-x-a|-2≤-2,即x²≤-1,不可能.
所以假设不成立,即无论a取任意实数,函数f(x)都不可能是
奇函数.
注:牢记定义:奇函数:f(-x)=-f(x),
偶函数:f(x)=f(-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