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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翻译有的资料上说是互文,参考书上没作互文解释.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语文作业 时间:2024/05/24 06:24:15
英语翻译
有的资料上说是互文,参考书上没作互文解释.
对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语文室新编的初中语文第五册《醉翁亭记》一文中的“泉香而酒洌”一句,人教社中学语文室编著的《教师教学用书》译为 "泉水甜酒水清”.《中学古诗文对照注译》(1983.11.广西民族出版社)译作“因为泉水香甜,所以酒味清凉”.《文言文教学参考资料》注释说:“‘泉香而酒洌’应为‘泉洌而酒香’.此处系误抄,因‘洌’是极清的意思,应以洌形容泉水,以香形容酒.”《初中文古文导读与练习》说:“‘泉香而酒洌’,应译为‘因泉水清而酒味香’”.
笔者认为,这四种解释都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第一种翻译不但不合情理,而且没有弄清“而”前后之间的关系.谁都知道衡量泉水好坏的标准主要是清不清,衡量酒好坏的标准主要是香不香.这样翻译表面上是忠实于原文,但实质上是没有注意客观事实.1981年《散文》第6期上曾发表过一篇题为《醉香犹在——醉翁亭记游》的散文.这篇散文在写泉水时说:“这里的涓涓清泉,确实最令人陶醉.醉翁亭前的酿泉,‘泻出于两峰之间’,山花笑在泉底,不改其貌,碧叶映在泉中,不减其翠,沏茶溢香,酿酒浓洌,凡临泉者,皆以痛饮为快.”这段文字,充分说明酿泉之水的主要特点是清洌.从人教社中学语文室编著的《教师教学用书》对“泉香而酒洌”的译文和其关于《醉翁亭记》的“练习”二第4题“溪深而鱼肥”的参考答案[“‘溪深而鱼肥’(‘而’表示并列关系,可不译)”.]中可以看出,他们是将“泉香而酒洌”中的“而”解释为并列关系的连词.《教师教学用书》将其中的“而”解释为并列关系的依据,可能是《辞海》.《辞海》“而”字条注⑦“语助词.表示并列关系.欧阳修《醉翁亭记》‘泉香而酒洌.’”
我认为《辞海》对“泉香而酒洌”中的“而”的解释是不正确的. “而”的基本用法之一是表示并列关系.例如:
(1)强本而节用,则天能贫.(《荀子·天论》)
(2)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柳宗元:《捕蛇者说》)
连词“而”用于并列结构或复句中,它连接的前后两项是两种行为或两种性状的并列,不分先后和轻重,可以相互调换位置.如例(1)“强本而节用”,例(2)“黑质而白章”等.如果“泉香而酒洌”中的“而”是表示并列关系的话,那么“泉香”与“酒洌”就应该好调换位置;但是调换以后,不但将其因果关系颠倒了,而且与上文“水深而鱼肥”不协调.从逻辑事理上分析,如果“泉香而酒洌”中的“而”是表示并列关系,那么“泉香”与“酒洌”两个分句分别描写了两种相关的情况,两个分句之间是平等并列的,前后分句是相关关系,是一般的并列关系的复句.而事实上“泉香”与“酒洌”无论从语法关系上,还是从逻辑事理上分析,都是因果关系.大家知道,酒质的好坏,与用来酿酒的水有很大关系,好水才能酿出好酒.因此“泉水”与“酒”的关系应是因果关系.如果“泉香”与“酒洌”是并列关系的话,说明作者的写作思路有问题.因为这一层是写太守宴,作者却去写与宴席无关的溪水和泉水,显然不合情理.
第二种解释把“泉香而酒洌”中的“而”分析为因果关系,这是正确的.但是,它的译文纯粹按字面意思翻译,使译文不尽合理.“因为泉水香甜,所以酒味清凉”.其逻辑关系不清,因为“酒味清凉”的原因不是“泉水香甜”.
第三种解释认为“‘泉香而酒洌’应为‘泉洌而酒香’.此处系误抄,因‘洌’是极清的意思,应以洌形容泉水,以香形容酒.”这种解释看到了问题的现象,但没有看到其本质.说是误抄,这是主观臆断,译者不了解苏轼修改的情况,以及其良苦用心.因为宋方勺《泊宅编》云:“欧公作《醉翁亭记》后四十九年,东坡大书重刻于滁州,改‘泉洌而酒香’作‘泉香而酒洌’.”这里明确说明苏轼是改作,而不是误抄.苏轼是一个大文豪,他在抄写到 “泉洌而酒香” 时,将其改为“泉香而酒洌”的原因可能的两个:其一是原句“泉洌”与“酒香”因果关系不很明显,因为“泉水清”是酒清的原因,“酒香”的原因主要不是“泉洌”.苏轼认为如果运用错综见义的手法,亦即互文的手法,就能把泉水与酒之间的关系更好地显示出来.因为原文的这段话是写太守宴饮之乐,但作者故意宕开一笔,不直入宴席,却从捕鱼酿酒写起,别有情致.宴饮所需,无论是酒还是鱼,无论是肉还是菜,都是就地取材,不用外求.这样写,意在夸耀滁地的富足(实际是较偏僻落后的地区).有从小溪里捕来的肥鱼,由鱼肥联想到其原因是溪深,有用当地的泉水酿成的美酒,由酒清香联想到其原因是泉水清甜.如果不改,就不能收到这种言简意赅,关系清楚,前后照应的效果.其二,苏轼可能考虑到这句是运用了对偶的修辞手法,但原句不符合对偶句的平仄要求(“香”对“肥”是平对平),颠倒了词序,“洌”对“肥”变成仄对平,就正好符合对偶句的平仄要求.这是一种“倒置”的修辞方法.
第四种解释将“‘泉香而酒洌’,应译为‘因泉水清而酒味香’”.这种解释,对句中“而”表示的语法关系的解释是正确的.但从逻辑事理上分析,“而”字前后的关系并不正确.这实际上按照苏轼修改之前的原文翻译的,没有体现出苏轼修改的妙处.这实际上跟误抄说是一样的.
综上所述,“泉香而酒洌”中的“而”不应解释为并列关系,而应理解为因果关系,即“泉清甜”是“酒清香”的原因.这跟“溪深而鱼肥”中的“而”所表示的关系是一致的.“泉香而酒洌”可以翻译成“因为泉水清甜,所以酒味清香.”
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