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集合相等的条件说得通俗一点.是集合A与B里面的元素要完全相等吗?还是.
集合A是集合B的子集 但不是集合B真子集,集合A与集合B一定相等吗?举例说明
已知集合A含有两个元素1,2,集合B表示方程x平方加ax加b等于零的解的集合,且集合A与集合B相等,求a,b的值?
集合相等定义如果_____,且______就说集合A与集合B相等
集合相等的定义只要构成两个集合的( )是一样的,即这两个集合中的元素完全相同,就称这两个集合相等 填空
集合A与集合B的元素相同,则集合A可以是集合B的真子集吗?
已知集合A中有三个元素1,a+b,a,集合B中有三个元素,0,a分之b,b.若集合A与集合B相等,求ab的
两个集合相等时,其中的元素是不是既要相同,数量也要相等?
书上说:只要构成两个集合的元素是一样的,我们就称这两个集合是相等的.那么,什么情况下构成两个集合的元素是一样的?
两个集合相等应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已知集合A中含有三个元素1,a,b,集合B中含有三个元素a,a的平方,ab,若集合A与B相等,求实数a,b的值.
我想问,交集不是应该是两个集合的元素加起来吗,那为什么说,由所有属于集合A或属于集合B的元素
不是“∈”是元素与集合之间的关系吗 那为什么可以“集合A属于集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