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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5/10 04:45: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县政府的领导在开会,冲进会场,大声说话,扰乱干扰会议10多分钟,并未砸在会场砸东西,被公安机关以扰乱公共治安处罚10天的拘役!这样的处罚是不是太重了!根据是那些法规!
如果县政府的领导正在开会,行为人冲进会场,致使会议停止,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1项的规定,涉嫌扰乱单位秩序,依法要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对行为人作出拘留10天(并非拘役)的处罚,在法定中.
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