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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前后的地主是怎么形成的?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5/11 04:02:03
1928年前后的地主是怎么形成的?
请问是哪个政府让他们形成的?如何产生的,在哪种历史状态下产生的?
最开始是由于在农村推行土地改革,需要对人的经济情况进行划分,以确定采取的政策.当时划分的标准是:
如果家庭拥有土地,家庭成员不参加劳动,只依靠地租收入或雇佣农工耕种,属于“地主”,家中土地要被没收分给其他农民,只给留下相当全村平均人口用有的土地,自行耕种.或者根本不留土地.地主属于被打倒的阶级,地主家庭的子女被禁止上学,被禁止在工厂工作,被禁止在军队服役,禁止担任公务员职务.
如果家庭拥有土地,虽然也收取地租或雇佣农工,但自己和家庭成员也参加劳动,为“富农”,多余土地也要被没收,但不属于被打倒的阶级.
如果家庭拥有土地,但基本是自给,不收取地租,属于“中农”.如果在农忙时也雇佣临时工,要算取雇工与自己全家劳动所得的比例——“剥削量”.剥削量超过20%为“富裕中农”或“上中农”,属于不被依靠的对象.低于20%为“中农”,属于“团结对象”.如果家庭收入不足,尚需出外打工,为“下中农”,属于被剥削的依靠对象.
如果家庭只有很少土地,主要收入依靠打工,为“贫农”.
如果家中没有土地,完全依靠打工为生,为“雇农”.贫农、雇农是共产党在农村的主要依靠对象.
在牧区和渔区,参照上述标准,亦有“牧主”、“渔主”和“贫下中牧”、“贫下中渔”的阶级成份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