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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时期监察制度发生怎样的变化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历史作业 时间:2024/05/09 04:26:20
西汉时期监察制度发生怎样的变化
汉承秦制,但较秦制更严密.
在西汉,中央仍设御史大夫作为长官,御史中丞为副,兼掌皇帝机要秘书和中央监察之职.在地方上,西汉初年废监御史,由丞相随时委派“丞相史”,分刺诸州.汉武帝时,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叫州部,每个州部设刺史1人,为专职监察官,以“六条问事”,对州部内所属各郡进行监督.丞相府设司直,掌佐丞相举不法.朝官如谏大夫加官给事中,皆有监察劾举之权.郡一级有督邮,代表太守,督察县乡.宣帝时,会侍御史二人掌法律文书,也有评断决狱是非之权.因特别使命而设的符玺御史、治书御史、监军御史、绣衣御史(亦称绣衣直指)等,分别行使御史的职权.西汉末年,御史大夫更名大司空,御史府改作御史台,由御史中丞主管监察事务.
东汉时,御史台称宪台,仍以御史中丞为长官,但职权有所扩大.御史台名义上转属少府,实为最高的专门监察机关.它与地位显要的尚书台、掌管宫廷传达的谒者台,同称“三台”.东汉侍御史,掌纠察;治书侍御史,察疑狱.把全国分成13个监察区,包括1个司隶(中央直辖区)和12个州.司隶设司隶校尉1人,地位极为显赫,朝会时,与尚书台、御史中丞一样平起平坐,号曰“三独坐”.司隶校尉负责监察除三公以外的朝廷百官和京师近郡犯法者.每州置1刺史,用以监察地方政情、受理案件、考核官吏.由于事权混杂,后来刺史逐渐变为凌驾于郡之上的一级地方一级的行政长官,失去了监督地方的作用,故改称州牧,州也由监察区变为行政区,地方的监察制度便基本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