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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江苏地区的..中考用.就是明天要用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5/13 01:00:24
要江苏地区的..中考用.就是明天要用
如题.列举中国自古以来加强西藏、新疆统治的措施.像什么西域都护府什么的.但是要写出朝代和皇帝.
西藏在中国的西南部.居住在这里的藏族先民,远在公元前就与生活在中原的汉族有密切联系.以后,经过漫长的岁月,西藏高原上分散的众多部落逐渐统一起来,成为现在的藏族.
  到唐朝(公元618—907年),藏汉双方通过王室间的联姻、会盟,在政治上形成了团结友好的亲谊关系,在经济和文化上建立了密切的联系,为最终建立统一的国家奠定了深厚的基础.在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的布达拉宫,至今一直供奉着公元641年唐朝嫁给藏族吐蕃王的文成公主的塑像.大昭寺前的广场上还矗立着公元823年为双方会盟建立的“唐蕃会盟碑”.
  13世纪中叶,西藏正式归入中国元朝版图.自此之后,尽管中国经历了几代王朝的兴替,多次更换过中央政权,但西藏一直处于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
  元朝皇帝设置了宣政院,直接管理西藏地区军政要务.元朝在西藏驻有军队,并由一位王子及其后裔率军驻守西藏地区的东部边缘,逢西藏有事,即可就近入藏,以尽镇戍边疆的职责.1290年,一名万户长叛乱,元朝中央派遣这位王子率军入藏平息.
  1368年明王朝接替元王朝,继承了治理西藏的权力,在今西藏中部和东部分别设立“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与“朵甘行都指挥使司”,兼理民政.西藏西部阿里另设置“俄力思军民元帅府”.这些机构的负责官员均由中央任命.
  明朝第三个皇帝明成祖(1403—1424年在位),为有利于治理,给西藏各地宗教领袖封以“法王”“王”“灌顶国师”等名号.王位的继承必须经皇帝批准,遣使册封,新王才能即位.按照朝廷的规定,每年元旦,王须遣使或亲自来京参加朝贺典礼,呈递贺表贡物.至今西藏有的喇嘛寺内还保存着当年必须朝拜的皇帝万岁牌.
  达赖喇嘛和班禅喇嘛两大活佛系统属于藏传佛教格鲁派.格鲁派在明代兴起,三世达赖喇嘛本是格鲁派的一个寺院的住持.明朝中央特别开例,准予他入贡,1587年封赐他以“朵儿只唱”名号.
  1644年,清王朝取代了明王朝,进一步加强了对西藏的治理.清朝皇帝于1653年、1713年分别册封五世达赖喇嘛和五世班禅喇嘛,自此正式确定了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封号,以及他们在西藏的政治和宗教地位.1719年,清政府派军队进入西藏,驱逐盘踞拉萨三年之久的准噶尔部,着手改订西藏的行政体制.为了完善西藏行政机构的职能,清朝多次颁下“章程”,整顿改革旧的制度,建立新的制度.1793年,颁布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共二十九条.章程的主要内容有:
  清政府掌握确定西藏各大活佛包括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去世后转世灵童的大权;驻藏大臣代表中央政府督办藏内事务,地位与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平等;对西藏文武官员确定品级、名额和升补手续;在西藏成立正规藏军,名额3000人,另从内地调驻西藏各地官兵1400多名;决定在西藏照内地之例,设立铸钱局,铸造官钱行使,银币正面背面分别用汉藏文字铸“乾隆宝藏”字样;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每年的财务收支,由驻藏大臣稽查总核; 西藏差役由全社会平均负担.贵族和大寺庙中实有劳绩可受优待免除差役者,须经过驻藏大臣及达赖喇嘛核准发给执照;凡外人要求到拉萨者,须听候驻藏大臣衙门审批;西藏西南部与印度、尼泊尔等国的边界上若干地点,设立国界标志,驻藏大臣每年出巡各地,检查驻军防务及界碑情况;一切西藏涉外事宜均由驻藏大臣全权处理,噶伦不得与外方通信,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接到外方信件、布施,俱报告驻藏大臣查验,并代为酌定回信;对犯罪者的处罚,都要经过驻藏大臣审批.
  1911年秋,中国内地爆发了辛亥革命,建立了中华民国.1912年3月,中华民国南京临时参议院颁布的民国第一部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明确规定,西藏是中华民国领土的一部分.1927年,中国国民党在南京组建国民政府,并于1931年召开国民会议,十三世达赖喇嘛和九世班禅额尔德尼均派出正式代表参加.这次国民会议制订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总纲第一条规定:西藏是中华民国的领土.
  依历史定制,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以及其他大活佛,必须得到中央政府的认可和册封,他们在西藏地方才有政治上和宗教上的合法地位.民国期间,外患不已,内乱频仍,中央政府孱弱,但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继续接受中央政府的册封.达赖、班禅等多次表示维护祖国统一,拥护中央政府.
  考古资料表明,很早以前新疆就和中原地区存在着密切的经济、文化联系,这种不断发展着的经济、文化联系,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相互交流和了解,为汉代新疆正式纳入祖国版图,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
  西汉政府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对新疆实施有效治理的王朝.公元前60年(神爵二年),匈奴统治集团发生分裂,管理匈奴西部的日逐王先贤掸率众归汉,汉宣帝任命郑吉为西域都护,于次年设都护府于乌垒城(今轮台县策大雅),辖西域诸国.自此,新疆正式列入汉朝版图,成为我们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为了加强和巩固对西域的统治,汉朝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主要是:(1)委派官吏.除西域都护外.汉朝派驻西域的官吏还有副校尉、戊己校尉、西域长史、伊循都尉、宜禾都尉和伊吾司马等.(2)册封新疆地方首领并颁发印绶,委托他们管理地方事务.西汉时,新疆各地“自译长、城长、君、监、吏、大禄、百长、千长、都尉、沮渠、当户、将、相至侯、王,皆佩汉印绶,凡三百七十六人”[10].(3)驻兵屯田.汉武帝时,开始在轮台、渠犁一带屯田;汉昭帝时更把屯田的范围扩大到了车师(今吐鲁番)、姑墨(今阿克苏)、蒲类(今木垒)、金满(今吉木萨尔)、赤谷(伊塞克湖附近)等地.(4)修筑城垒,设置关卡,保护古丝路交通要道,稽查来往行旅.
  设官建制,驻扎军队,是一个国家对一个地区行使主权的重要标志.汉朝统一西域后,中国历代王朝都在新疆行使主权,进行有效管辖.汉朝管理新疆的模式,也为历代王朝所继承,并不断发展和完善.
  公元220年,东汉之后,中国内地先是魏、蜀、吴三国鼎立,接着是西晋的短暂统一.我国北方的曹魏政权和西晋在新疆设置西域长史、戊已校尉分驻海头和高昌,对各地首领进行册封,并颁发印绶.西域各地首领与魏、晋保持着“无岁不奉朝贡,略如汉氏故事”[11]的关系.
  公元316年,西晋灭亡,我国北方相继建立许多地方政权.327年,前凉在车师前部置高昌郡,第一次将郡县制推行到了新疆地区.
  公元420年,刘裕在南方建立刘宋王朝.439年,北魏则统一了北方地区,中国形成了南北朝对峙的局面.在这一历史时期,西域各地不仅纷纷遣使北魏,表示接受统治,而且遣使南朝,加强联系.北魏还先后设置鄯善镇、焉耆镇,加强对西域的管理. 公元581年隋朝建立后,结束了南北朝分裂的局面,在西域设置了鄯善郡、且末郡、伊吾郡.640年,唐朝灭高昌麴氏政权.不久,游牧于伊犁河、楚河流域的西突厥也归属于唐,唐朝在更大范围内统一了西域.
  唐朝在西域实行两种不同的行政管理制度.在今乌鲁木齐、昌吉、吐鲁番和哈密地区,实行县、乡、里制度,建立了伊、西、庭三州.在天山以南、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地区,则实行都护府、都督府制度.天山南北广大地区分由安西大都护府和北庭大都护府管辖.唐朝的政令,如均田制、租庸调制、府兵制等也推行到了西域,使新疆地区不仅在政治上,而且在军事、经济和社会制度等方面与内地逐渐趋于一致.
  13世纪初,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继而率军西征,灭西辽,统一天山南北.1251年置别失八里(今吉木萨尔)行尚书省.1271年元朝建立之后,在新疆实行与内地一样的行政建制,设元帅府、都督府以管理军事,设按察司、宣慰司、提督司、交钞库等以管理民事、财政.为加强新疆与内地的联系和保卫边疆的需要,元朝在新疆境内设立了许多军站、驿站.蒙元时期是继汉、唐以后,对新疆统一于祖国的历史进程产生重要影响的又一重要历史阶段.
  元明之际,成吉思汗次子察合台的后裔统治新疆.察合台后王驻别失八里,其它地方由蒙古贵族充任军政长官,逐渐形成了各自为政、不相统属的局面.明朝建立后,新疆各地纷纷派遣使臣,向明朝朝贡.1406年,明朝设哈密卫,管理当地的军政事务.至于新疆各地首领,则受到明朝的册封,接受明朝颁发的印信.
  明末清初,主要是准噶尔控制着新疆地区.1755年,清朝军队直捣伊犁,灭准噶尔政权,接着又平定了阿睦尔撒纳和大小和卓叛乱,统一了新疆.1762年,清朝设置“总统伊犁等处将军”,驻惠远城(今霍城南),统辖天山南北各地驻防官兵,兼管全疆行政.清朝在新疆实行“因俗施治”的方针.在维吾尔族聚居的南疆地区,依旧实行伯克制度;在蒙古族和较早归属清朝的哈密和吐鲁番的维吾尔族中实行“札萨克制”;在汉族较为集中的巴里坤、古城(今奇台)、乌鲁木齐,及其以西直至乌苏一带,则实行州、县制度.1884年,清朝政府在消灭阿古柏侵略政权,并从沙俄手中收复伊犁以后,正式在新疆建省,设省会于迪化(今乌鲁木齐市),从而实现了新疆与内地行政制度的完全统一.
  民国时期,新疆在行政建制方面与内地进一步统一.1949年9月,新疆和平解放.新疆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综观两千多年来,我国历朝历代中央政府对新疆的治理情况,清楚地表明,由于受国内局势、国力和其他因素的影响,以及方略、政策的不同,使历朝历代中央政府对新疆的治理呈现出了不同的特点.但是,总的来说,是不断得到完善和加强的,这是历史发展的总趋势.
  四、新疆历史上的“屯垦戍边”
  屯田,是我国历朝历代加强和巩固对边疆地区治理的一项重要措施.这一措施的实施,不仅为军队提供了粮草,保障了军队的战斗力,而且发展了生产,繁荣了经济,促进了边疆地区的社会进步.
  新疆的屯田始于汉代.公元前101年(汉武帝太初四年),西汉政府在总结了李广利第一次伐大宛失败的教训后,便“置校尉,屯田渠犁”[12],但屯田规模不大.公元前89年(汉武帝征和四年),搜粟都尉桑弘羊根据汉朝在河西地区大规模屯田的经验,上书汉武帝,建议在轮台、渠犁一带屯田5 000顷,为汉朝统一西域创造条件.汉武帝以“忧劳天下”为由,没有采纳桑弘羊的意见.但是,汉昭帝即位后,不仅实现了桑弘羊的计划,而且把屯田扩大到了伊循、车师.公元前60年统一西域后,西汉在西域的屯田又进一步扩大到了北胥鞬、赤谷城等地.
  由于屯田寓兵于农,屯田士卒亦兵亦农,亦耕亦战,是维护西域社会安定和发展西域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所以汉朝以后历朝历代都把它作为统一、经营西域的一项重要措施.其中,唐、清两朝屯田规模最大,收效最为显著.
  自公元640年(贞观十四年)起,唐朝在东起蒲类海(今巴里坤湖),西至碎叶川(今楚河),南抵昆仑山,北达准噶尔盆地的广大地区进行屯田,使西域的屯田事业有了新的发展.至唐玄宗时期(712-756年),唐朝在西域的屯田仍然有“安西二十屯,疏勒七屯,焉耆七屯,北庭二十屯,伊吾一屯,天山一屯”[13].为了有效地管理屯田,唐朝中央政府在尚书省工部设屯田司,置屯田郎中,主全国屯田政令.在各地置“营田使”,管理地方屯田.西域属边疆地区,屯田与军事紧密相关,为便于统一部署,军使、都督、节度使有时亲自兼管屯田.武周年间任庭州刺史的张仁楚,开元年间任碛西节度副使兼北庭都护的杨楚客和任安西副都护的郭虔等,都曾经兼任过营田使.规模大,分布广,管理机构完善,是唐代新疆屯田的突出特点.
  清代新疆屯田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清朝统一新疆以前时期,主要是康(熙)雍(正)时期.在这一时期,由于清朝与准噶尔时战时和,为解决军队粮食供应问题,清朝政府开始在巴里坤、哈密、吐鲁番等地屯田.但此时屯田形式单一,规模较小,且仅限于新疆东部地区.二是清朝统一新疆以后的近百年间,主要包括乾(隆)、嘉(庆)、道(光)三朝.这一阶段又可分为乾(隆)嘉(庆)和道光前、后两个时期.在前一时期,由于清朝统一新疆,屯田获得很大发展.屯田点遍及全疆,不仅有兵屯(包括旗屯),而且有民屯(产屯)、遣屯、回屯,形式多样.这一时期的屯田,已经成为开发、建设西部边疆,发展当地经济的重要措施.后一时期即道光时期,主要在平定张格尔、玉素普之乱以后,清朝政府改变民族隔离政策,允许移民迁入南疆的伊拉里克(今托克逊县境内)、喀喇沙尔(今焉耆)、库车、阿克苏、乌什、巴尔楚克、喀什噶尔、叶尔羌、和田等地,进行屯田.所以在这一时期,南疆地区的民屯有了较大发展.三是新疆建省前后,即光绪时期.由于战乱和外来侵略势力的破坏,在清军收复新疆时,许多城镇“已同平地”,土地荒芜,“榛莽丛生”,人口大量流亡,不足从前十分之一[14].在这种情况下,招集流亡,兴办屯田,自然成为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主要手段,其主要形式自然是民屯.1887年(光绪十三年)初,新疆巡抚刘锦棠奏定《新疆屯垦章程》,将民屯事业发展到了一个新的水平.至清末.新疆已经开垦出有水可灌溉的熟田1 100余万亩,人均占有旱涝保收的农田5亩,超过同期全国人均占有耕地面积的一倍,这就为新疆农业生产的发展奠定了可靠的基础.
  在谈到历朝历代屯田时,《西域图志·屯政》说:从汉代晁错建议募民徙塞下,已兆屯田之法,至宣帝遣故将吏屯田张掖,而屯政日升.自此以后,“凡有军兴,必修屯政,然而师行则举,师旋则废.议者徒备一时权宜,而未得经久承行之利…….汉唐之屯政,专为养兵,而未能兵民并济.汉唐之屯政,专为供战,而未能战守兼宜”.这段议论颇有见地,它既指出了以前各代屯田的局限性,又表明了清代新疆屯田“兵民并济”、“战守兼宜”的特点.清代屯田更注重新疆地区的开发和建设.
  清代新疆屯田的形式多样,但主要是民屯.乾隆皇帝曾经指出:国家承平日久,生齿繁庶.“今日户口日增,而各省田土不过如此.不能增益,正宜思所以流通,以养无籍贫民……西陲平定,疆域式廓,辟展、乌鲁木齐等处,在在屯田.而客民之力作、贸易于彼者,日渐加增.将来地利愈开,各省之人,将不招自集.其于惠养生民,甚为有益”[15].解决内地一些地方人口过剩问题,移民实边,“惠养生民”成为了清代新疆屯田的主要目的之一.所以,民屯发展快,规模大,分布广成为清代新疆屯田的又一显著特点.
  清代,通过屯田为重要手段对新疆进行开发和建设,不仅促进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巩固了祖国西北边防.所以道光皇帝说:“是屯田一事,实为安边、便民、足食、足兵之良法.”[16]这是清代新疆屯田的意义之所在,也是历朝历代新疆屯田的意义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