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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取得的原因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那么合法建造房屋、拆除房屋的这种基于事实行为取得所有权的物权取得应该是属于原始取得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5/10 12:31:08
物权取得的原因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那么合法建造房屋、拆除房屋的这种基于事实行为取得所有权的物权取得应该是属于原始取得吧?我有本书上将其归为继受取得,所以有点疑惑     这本书名叫《民法总论 教学同步配套法规》法律出版社,isbn是9787511815682,所拍图片为此书第58页.
我认为这本书的观点错了.
首先,合法建造,应当属于劳动生产的一种,是依照法律规定,在物产生时,建造者就获得了所有权.
其次,拆除房屋,将会使物归于消灭,物权也会消灭,不会产生物权的取得.
再问: 我也是这样认为的,只是本着追求真理,不允许一丁点错误的精神才问一下的^_^
再问: 谢谢,采纳您的答案为最佳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