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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题:中国公民李某,被公司派遣到一家外商投资公司担任经理,李某2009年收入如下: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5/22 08:21:40
税务题:中国公民李某,被公司派遣到一家外商投资公司担任经理,李某2009年收入如下:
(1)每月取得工资收入6500元,另外派遣公司每月支付李某工资1800元.
(2)12月底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36000元.
(3)取得翻译收入19000元,从中拿出4000元捐给了中国希望工程,拿出5000元通过国家慈善机构捐给了贫困山区.
(4)小说在报刊上连载20次后再出版,分别取得报社支付的稿酬30000元、出版社支付的稿酬50000元.
(5)在A、B两国讲学分别取得收入18000元和35000元,已分别按收入来源国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00元和6500元.
(6)李某有一处房屋出租得到租金24000元
(7)李某体彩中奖20000元.
要求:计算李某本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李某应如何向税务机关申报.
1.在雇佣公司按正常方法计算工资个税,派遣单位按工资全额计征个税,之后汇总
外商投资公司代扣代缴李某个税:[(6500-2000)*15%-125]*12=6600 元
派遣公司代扣代缴李某个税:1800*10%-25*12= 1860 元
最后汇算清缴应补缴:[(6500+1800-2000)*20%-375]*12-6600-1860=2160 元
工资薪金全年应纳个税:6600+1860+2160=10620 元
【如果只是要求得数,用[(6500+1800-2000)*20%-375]*12这个公式即可计算出10620元】

2.年终奖金单独计算个税
先确定适用税率:36000/12=3000元,适用税率为15%,速算扣除数为125
年终奖金应纳个税:36000*15%-125=5275 元

3.翻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希望工程属于教育事业,实务中可以全额扣除,但CPA税法书却只注明农村义务教育才可以全额扣除.在这里,我假定可以全额扣除,以贴近实际
应税的得额:19000*(1-20%)=15200 元
捐赠扣除限额:15200*30%=4560 元
劳务报酬应纳个税:(15200-4000-4560)*20%=1328 元

4.税法规定,连载后再出版的,分次计征稿酬
稿酬应纳个税:30000*(1-20%)*20%*(1-30%)+50000*(1-20%)*20%*(1-30%)=8960 元

5.计算在我国应纳名义个税
在A国的收入应纳名义个税:18000*(1-20%)*20%=2880 元
在B国的收入应纳名义个税:35000*(1-20%)*30%-2000=6400 元
A国的收入在A国缴纳的个税少了,应在我国补缴,B国的收入在B国多缴了,留抵下期.
国外收入应纳个税:2880-2000=880 元

6.财产租赁收入,以一个月为一次.
月租金收入:24000/12=2000 元
租金收入应纳个税:(2000-800)*20%*12=2880 元

7.中奖所得,体彩超过了10000元,要全额计征个税
偶然所得应纳个税:20000*20%=4000 元


汇总:10620+5275+1328+8960+880+2880+4000=33943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