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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鲁宾逊漂流记》故事情节。快。。。。。。。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5/28 00:01:52
3个《鲁宾逊漂流记》故事情节。快。。。。。。。
3个《鲁宾逊漂流记》故事情节,急用,100字左右
出海第六天,我们到达雅茅斯锚地。在大风暴之后,我们的船没有走多少路,因为尽管天气晴朗,但却一直刮着逆风,因此,我们不得不在这海中停泊处抛锚。逆风吹了七八天,风是从西南方向吹来的。在此期间,许多从纽卡斯尔来的船只也都到这一开放锚地停泊,因为这儿是海上来往必经的港口,船只都在这儿等候顺风,驶入耶尔河。
我们本来不该在此停泊太久,而是应该趁着潮水驶入河口。无奈风刮得太紧,而停了四五天之后,风势更猛。但这块锚地素来被认为是个良港,加上我们的锚十分牢固,船上的锚索、辘轳、缆篷等一应设备均十分结实,因此水手们对大风都满不在乎,而且一点也不害怕,照旧按他们的生活方式休息作乐。到第八天早晨,风势骤然增大。于是全体船员都动员起来,一起动手落下了中帆,并把船上的一切物件都安顿好,使船能顶住狂风,安然停泊。到了中午,大海卷起了狂澜。我们的船头好几次钻入水中,打进了很多水。有一两次,我们以为脱了船锚,因此,船长下令放下备用大锚。这样,我们在船头下了两个锚,并把锚索放到最长的限度。
这时,风暴来势大得可怕,我看到,连水手们的脸上也显出惊恐的神色。船长虽然小心谨慎,力图保牢自己的船,但当他出入自己的舱房而从我的舱房边经过时,我好几次听到他低声自语,"上帝啊,可怜我们吧!我们都活不了啦!我们都要完蛋了!"他说了不少这一类的话。在最初的一阵纷乱中,我不知所措,只是一动不动地躺在自己的船舱里--我的舱房在船头,我无法形容我当时的心情。最初,我没有像第一次那样忏悔,而是变得麻木不仁了。我原以为死亡的痛苦已经过去,这次的风暴与上次一样也会过去。但我前面说过,当船长从我舱房边经过,并说我们都要完蛋了时,可把我吓坏了。我走出自己的舱房向外一看,只见满目凄凉;这种惨景我以前从未见过:海上巨浪滔天,每隔三四分钟就向我们扑来。再向四面一望,境况更是悲惨。我们发现,原来停泊在我们附近的两艘船,因为载货重,已经把船侧的桅杆都砍掉了。突然,我们船上的人惊呼起来。原来停在我们前面约一海里远的一艘船已沉没了。另外两艘船被狂风吹得脱了锚,只得冒险离开锚地驶向大海,连船上的桅杆也一根不剩了。小船的境况要算最好了,因为在海上小船容易行驶。但也有两三只小船被风刮得从我们船旁飞驰而过,船上只剩下角帆而向外海飘去。
再说我从山岗上下来,走到岛的西南角,我马上就吓得惊惶失措,目瞪口呆了。只见海岸上满地都是人的头骨、手骨、脚骨,以及人体其他部分的骨头,我心里的恐怖,简直无法形容。我还看到有一个地方曾经生过火,地上挖了一个斗鸡坑似的圆圈,那些野蛮人大概就围坐在那里,举行残忍的宴会,吃食自己同类的肉体。
见到这一情景,我简直惊愕万分。好久好久,我忘记了自身的危险。想到这种极端残忍可怕的行为,想到人性竟然堕落到如此地步,我忘记了自己的恐惧。吃人的事我以前虽然也经常听人说起过,可今天才第一次亲眼看到吃人留下的现常我转过脸去,不忍再看这可怕的景象。我感到胃里东西直往上冒,人也几乎快晕倒了,最后终于恶心得把胃里的东西都吐了出来。我吐得很厉害,东西吐光后才略感轻松些。但我一分钟也不忍心再待下去了,所以马上拔脚飞跑上小山,向自己的家里走去。
当我略微跑远吃人现场之后,还是惊魂不定,呆呆地在路上站了一会儿。直到后来,心情才稍稍安定下来。我仰望苍天,热泪盈眶,心里充满了感激之情,感谢上帝把我降生在世界上别的地方,使我没有与这些可怕的家伙同流合污。尽管我感到自己目前的境况十分悲惨,但上帝还是在生活上给我种种照顾。我不仅不应该抱怨上帝,而且应衷心地感激他。
尤其是,在这种不幸的境遇中,上帝指引我认识他,乞求他的祝福,这给了我莫大的安慰。这种幸福足以补偿我曾经遭受的和可能遭受的全部不幸还有余。
在每天到小山上巡逻和了望期间,我始终精神抖擞,情绪高涨,决心实现自己的计划。我似乎随时都可以干得出惊人的壮举,一口气杀掉二三十个赤身裸体的野人。至于他们究竟犯了什么滔天大罪,我却从未认真考虑,只是当初看到这些土人伤天害理的习俗,从心底里本能地感到厌恶和愤怒罢了。造物主治理世界,当然是英明无比的,但他似乎已经弃绝了这些土人。任其他们按照自己令人憎恶的、腐败堕落的冲动去行事,任其他们多少世纪以来干着这种骇人听闻的勾当,形成这种可怕的风俗习惯。要是他们不是被上天所遗弃,要是他们没有堕落到如此毫无人性的地步,他们是决不会落到现在这种境地的。但是,前面提到,一连两三个月,我每天上午都外出巡视,却始终毫无结果。我开始感到厌倦了。
于是,我对自己的计划也改变了看法,并开始冷静地考虑我自己的行动。我想:这么多世纪以来,上天都容许这些人不断互相残杀而不惩罚他们,那我有什么权力和责任擅自将他们判罪处死,代替上天执行对他们的判决呢?这些人对我又究竟犯了什么滔天大罪呢?我又有什么权力参与他们的自相残杀呢?我经常同自己进行辩论:"我怎么知道上帝对于这件公案是怎样判断的呢?毫无疑问,这些人并不知道他们互相吞食是犯罪行为;他们那样做并不违反他们的良心,因而他们也不会受到良心的谴责。他们并不知道食人是违背天理的罪行而故意去犯罪,就像我们大多数人犯罪时一样。他们并不认为杀死战俘是犯罪行为,正如我们并不认为杀牛是犯罪行为;他们也不认为吃人肉是犯罪行为,正如我们并不认为吃羊肉是犯罪行为。"我稍稍从这方面考虑了一下,就觉得自己不对了。我感到他们并不是我过去心目中所谴责的杀人犯。有些基督徒在战斗中常常把战俘处死,甚至在敌人已经丢下武器投降后,还把成队成队的敌人毫无人道地杀个精光。从这方面来看,那些土人与战斗中残杀俘虏的基督徒岂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