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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遗忘 作文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5/26 16:44:10
一直在遗忘 作文
有时候,一些无奈的决定会让我选择放弃。放弃的同义词就是选择遗忘。于是,在接受新的记忆时我选择了遗忘。
——题记我是一个傻乎乎的女孩,我拥有一个无法医治的症状——健忘。我会在前一分钟还与之谈笑风生的人跟我打招呼的时候,挠挠头问:“请问你是……”,而他们也会愤怒的重复他们的姓名。我会在他们因为我忘记了他们的姓名而无奈的时候,突然想起他们的名字而乐呵呵地道歉,然后再继续和他们瞎扯。我可以在刚刚放下手中的物品后,想要拿回的时候,跑前跑后找着那样东西,自己却还不忘皱着眉头诅咒上帝送给我的健忘症。当我找到它的时候,它安静地躺在显眼的沙发上等待着我;我也可以手中明明拿着一只笔,而自己却忘记了它的存在,风风火火地翻遍全家,然后在哥哥的提示下而看到手中的那支笔,再乐呵呵地写我的作业去。
我可以遗忘一些自己极其厌恶的人、及其喜欢的人。我可以忘记一样物品的存在;我可以睁着眼睛用力回忆起我与已经被我遗忘了的那个人的记忆……
当然,这样的我早已经忘记小时候的我的那些有趣的故事。就算是小时候的那个文静的我也是自己的亲朋好友告诉我的。
我早已忘记我小时候喜欢缠着自己喜欢的老师,让她给我讲我最爱的童话。我从小到大都很喜欢童话,我喜欢童话中的那些美好,我喜欢它们给我带来的那几个愿望,虽然结果都是千层不变的幸福,但是过程是多么的悲伤,多么的可以令人哭泣。那个老师经常用白皙的手撑着自己小小的脑袋,用大大的眼睛看着我趴在桌子上,肩膀抖着抖着地哭泣,眼泪不断涌出来。听着老师的安慰:“文凡啊文凡,又不是多么悲惨的情节为什么你就可以哭成这样呢,反正结局是幸福的不就得了,有什么好哭的……”哭完后,就呼呼大睡起来。忘记正在一旁陪着我的老师。
我早已忘记我可以在停电的时候构思着一篇又一篇的小说,却在电闸修好的那一瞬间奔向我亲爱的童话书或者小说,不理会早已经被我抛到远方的奇思妙想。
我早已忘记在我生日的时候同伴给我带来的精彩和惊喜。他们可以不顾丢脸,在渐渐变得拥挤的街道的那一瞬间冲我大喊:“陈文凡永远幸福!”;他们可以不顾被家长骂的危险,在我难过的时候陪在我身边疯狂地做疯狂的事……
我甚至也早已经忘记许多曾经和我很要好的女生,绝交之后对我的口不择言,我可以在她们对我冷言冷语之后,她们被人欺负的事后再次挺身而出。有人曾经很无奈地问我:“哎呀陈文凡,你怎么那么笨。她们曾经欺负你诶,你怎么可以殴打那些帮你报仇的男生呢!”这个时候,我就会睁大眼睛,说:“她们曾经欺负我?”然后再无所谓地抛给他一个白眼说:“反正男生欺负女生就不对!哪有为了我报仇,我看你们平时被那些女生欺负惯了在关键时刻突然间想欺负她们吧!没门没门,帮我告诉他们,别在我陈文凡的眼皮底下欺负人。”完了还不忘多给他几个白眼。
当然,这些都是别人告诉我的,我早就已经忘记了这些事情。别人跟我说:“为什么你的记忆力会那么的差呢?”我就说:“既然你知道我的记忆力差为什么还问我呢?我早就已经忘记我为什么记忆力会那么差咯……”没错,这就是我的答案。
我的长相在这里有必要交代一下。我不胖不瘦,长头发,喜欢穿黑白相间的衣服,腿很长,甚至长过我的哥哥,手指也很长,因为练琴的关系,也同样长过我的哥哥。我有点黑,小麦色的皮肤。曾经我们班里的班花跟我说:“陈文凡,要是你剪了头发,不那么白痴,就是一个十全十美的帅哥了。到时候我一定要追你的……”虽然话中有一个“白痴”这个极为不雅的词语,但是我还是觉得挺开心的。帅哥啊,就连班花都被我“迷”倒了,没办法。我想到这里甚至还有些得意。
虽然有些东西都早已经被我忘记,而我的自尊心不容许我忘记别人称赞我的那些话语,当然是和容貌有关的。
妈妈跟我说,我小的时候,皮肤很白很白,头发因为被爸爸妈妈经常拉去剪而变得有些卷,然后很文静,一天到晚说的话很少,现在我说的话一天多过小时候的一个星期。我是那么的喜欢发呆,妈妈说,小时候的我就喜欢看着某一样物品发呆,这样物品可以是任何东西,可以是一个人,可以是一支铅笔,更加可以是地上的某一条发丝。她还说,我有一次还忘着一个男生看,看了好几个小时都没说一句话,到那个男生发现的时候都脸红了呢。我听到这里,怔了怔:咦,我以前有那么傻吗?
事实证明,以前的我就是有那么的傻,而且现在我比以前还要傻。为了这个被我验证出来的事实,我郁闷了很久。
我现在不仅可以看着一条头发发呆,还可以看着一粒小小的灰尘发呆、一只厌恶的昆虫发呆……而且,以前发呆的时候脑子是一片空白的,现在发呆我可以由那条头发联想到自由女神像,再由自由女神像联想到我某一个朋友,再由那个朋友联想到一只小小的昆虫……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可以联系起来,只不过我自己是想到什么就继续想下去,如果没人叫我一下,我会一直一直想下去……
而当我忘记我自己放的东西放在哪里的时候,我会再乐呵呵地拿钱重新买。现在被我搜出来的东西已经累计到几十样,例如耳机,我现在拥有不同款式的耳机,一共有四十多条,每一条都可以再用,每一条都很漂亮很崭新;例如挂件,我现在拥有许许多多的吊饰,它们形态各异,被我丢弃在了不同的角落……重新搜出来的时候就已经累计到了百条以上。
综上所述,被老妈总结出来了我的特点,马大哈和白痴。由于我的行为过于白痴而令许许多多的人无奈到想死的地步,但是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一个很有文学天赋的朋友安慰我说:“你一直在忘记,也一直在遗忘。这是你的特点,更是你的优点。你可以忘记过去令你痛苦的回忆,也可以忘记过去令你欣喜的回忆。那么我们可以试想一下,你正在学会接受现在的一切,也在学会忘记过去的一切。这很好,不是吗?”
想想也是,或许我就是这样,虽然行为的确很令人无奈,但是至少我是幸运的。我的记忆力虽然不是那么的不好,可是至少我可以忘记那些曾经心痛得不得了的过去。
我一直在遗忘,也一直在记起。或许我在遗忘了一个浅浅的回忆时,也记起了一些当初让我欢笑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