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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太尉逸事状》的第一,七自然段的翻译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5/15 10:17:14
《段太尉逸事状》的第一,七自然段的翻译
1.太尉刚任泾州刺史时,汾阳王郭子仪以副元帅的身份住在蒲州.郭子仪第三子郭晞任尚书,代理郭子仪军营统领,驻军邠州,放纵其士卒横行不法.邠地懒惰、贪婪、凶残、邪恶之人,大都用财物行贿,把自己的名字混进军队里,就可以胡作非为.官吏不能干涉.他们每天成群结队在市场上勒索,不能满足,就奋力打断人家的手足,砸碎锅、鼎、坛子、瓦盆,把它丢满路上,袒露着臂膀扬长而去,甚至撞死孕妇.邠宁节度使白孝德因为汾阳王郭子仪的缘故,忧虑不敢说. 7.到太尉自泾原节度使被征召为司农卿之时,告诫他的家属说:“经过岐州时,朱泚可能赠送财物,切不要接受.”待到过歧州之时,朱砒坚决要赠送大绫三百匹.太尉女婿韦晤坚决拒绝,得不到同意.到了京都,太尉大发脾气说:“你们果真没有听我的话?”韦晤谢罪说:“居于卑下的地位,没有办法拒绝.”太尉说:“但是终究不能将这些东西放在我们家里.”就把这三百匹大绫送到司农卿官府治事大堂,安放在梁木上面.朱泚谋反以后,太尉被杀,官吏将“栖木梁上”之事告诉了朱泚,朱泚叫人将大绫取下来一看,只见原来封条上的标志都还保存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