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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云河青木老师解答急急急!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政治作业 时间:2024/05/15 00:49:43
老师,近几天我们班主任说,迟到的,都要搜身。事情是这样的,我是初三年级的一名学生,初三在4层,学校里面有小卖铺,我们利用下课的10分钟经常下去买东西然后一般到打预备铃才回班,因为毕竟是在4楼走到1楼买东西,人多还排队,我觉得情有可原,毕竟初三很累吃点东西没什么,也没上课吃。但就这样,打预备铃没进班的就要搜身,有时候没收吃的还不归还,这样做对吗?请老师指点,说说我们班主任犯了什么法律,我觉得吃的是自己花钱买的,属于私人财产,老师没收不归还是一种轻视法律的表现 谢谢!
解题思路: 遵纪守法,互相尊重
解题过程:
同学,我也做过多年的班主任,也多次遇到过学生因为买东西、吃东西迟到的事情。但是我从来没有做过侵犯学生人身权利的事情。尊重学生,也是班主任做好工作的基本要求。
首先,从学生的角度上看,您需要遵守校规校纪,尽管有客观原因,但毕竟还是违反了校规校纪,错了就应该勇敢地承认错误,请求老班的原谅,并向老班保证以后一定注意。这是作为一名学生的本份,也是做人的要求。
当然,学生犯了错,但学生也有人格、尊严,也有许多权利,老师不能因为学生有了错就可以侵犯学生的权利。
显然,您的班主任搜身是对学生人身权利的侵犯,这种做法是严禁老师做的,对于老师的这种情况,您可以向校方反映。
对于零食不归还的问题,我认为老师可以根据学生的态度来决定是否归还。毕竟,学校有学校的管理制度,校方和老师都需要加强管理,严格要求学生。您要懂得,严也是一种爱。
同学,在学校里一定要和老师、同学搞好关系,您如果能跟班主任好好承认错误,虚心改过,我想,班主任不会跟您过不去的。初三了,面临中考,时间紧任务重,也不容您分心,千万不要因为这些小事,影响了您的学习心情,更不能影响你的成绩。我相信您能处理好这些事的,加油!
最终答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