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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的防烟剪刀楼梯合用前室(三合一)是否需要三个风井分别给两个楼梯和一个前室正压送风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5/21 12:56:31
住宅的防烟剪刀楼梯合用前室(三合一)是否需要三个风井分别给两个楼梯和一个前室正压送风
你搞错了吧?就两部楼梯,前室是二合一,三合一前室不允许了.下面回答你的问题:
剪刀楼梯间可合用一个风道,其风量应按二个楼梯间风量计算,送风口应分别设置.常规可以这么做,也就是两个风井,一个是楼梯(两部)一个是前室.
另一种极端情况是(很少做):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楼梯间和合用前室,宜分别独立设置送风系统,当必须共用一个系统时,应在通向合用前室的支风管上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也就是说需要设备专业配合.你要知道前室和楼梯间的风压是不同的.防烟楼梯间为40Pa至50Pa.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为25Pa至30Pa.
以上是没有自然排烟的情况,哪个满足自然排烟哪个就不用设置风井.
再问: 高规中6.1.2.3塔式住宅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没有说楼梯不能与消防电梯合用,且根据《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P169 8.3.5(b)的说法,塔式住宅是可以三合一的,这与《高规图示》解释不一致,请问该如何处理,如果楼梯增加一个前室后,一个一梯四户的一类高层住宅户门全部开向前室又是否可行。
再答: 高规中6.1.2.3塔式住宅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没有说楼梯不能与消防电梯合用,且根据《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P169 8.3.5(b)的说法,塔式住宅是可以三合一的,这与《高规图示》解释不一致,请问该如何处理, 回复:当然是按照高规走,高规6.3.3.2 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0m2;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0m2。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2;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m2。————《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P169 8.3.5(b)单从前室面积上就不对(措施比不上规范)!高规图示因是四川消防出的,有的地方不实行(我做过的项目:北京就不实行,辽宁就实行),具体先问问审图公司。 6.1.3 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 回复:高规:、6.1.3 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用词为“部分”需要注意,刚刚碰到一个项目(河北)22户中8户开向前室,就不同意(舒适有个1/3规定,但查无根据),但即使户门全部开向前室北京就没问题。具体先问问审图公司。 起始碰到类似模棱两可的事情最好先问审图中心,关键看审图中心的“胆量”有多大!在葫芦岛有个项目就是因为前室问题先找了消防局出了个文件,审图中心才放行的。这么多年经验来说,当地若审图中心是行政部门就不好打交道,若是公司性质(北京就好多家审图公司)就好办(都要赚钱嘛!)。消防局也是一样。真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越大的城市越宽松,越小的城市越严格。 我这里有个老总,专门参与制定规范的,最新高规已经出来内部版本了:不分单元和塔式了,前室也放宽了要求,但是面积要求高了,呵呵,如果设计工期长,不妨拖1-2年,新规范出来了就好做了。 回复了这么多入此专业的问题,多加些悬赏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