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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三第四季度至2013年第一第二季度没有计提企业年得税,现在怎么处理?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5/15 05:48:51
2012年第三第四季度至2013年第一第二季度没有计提企业年得税,现在怎么处理?
我是直接做:借:所得税费用
贷:银行存款
2012年第三第四季度补提企业年得税
借: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缴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补提2013年第一第二季度企业年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再问: 缴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去年都已经缴款了,还这样做银行存款都不平了 借: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以上我可不可以 借: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贷:所得税费用
再答: 去年都已经缴款了,而没有提2012年第三第四季度企业年得税,那么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借方应有余额,那只需补提2012年第三第四季度企业年得税,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余额为零。 借: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你说的 借: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贷:所得税费用 这样不行,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就是补提所得税费用,因为是去年的费用,报表已报出,所以用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这个科目。提所得税费用,贷主对应科目是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再问: 去年是已经缴款了,但我用的科目是借:所得税费用 贷:银行存款 没有作应该税费——应交所得税 我这样做还要补提所得税不?
再答: 你这样处理实际上已经计提了所得税费用,并且已缴了所得税,只是没有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只是会计处理不规范。因此不需要补提所得税,不用进行会计调整,但要做好辅助账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