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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中"之"的用法总结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语文作业 时间:2024/05/12 07:05:25
老师:文言文中"之"的用法帮我总结一下,谢谢了 新年快乐
解题思路: 在语言实践中积累归纳总结对提高文言文阅读能力极有帮助
解题过程:
中学文言文中“之”有代词、助词和动词三种词性 ,其中代词和动词比较简单,作为助词则稍微复杂一些 ,作为助词,“之”有四种用法 :一是用在定语和中心语之间 ,表示领属或修饰的偏正关系 ,可译为“的”。二是用在主谓之间 ,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不能或不必译出。三是凑足音节 ,没有实在意义。四是用在宾语前置结构中 ,为宾语前置的标志。具体举例分析如下:
一、“之”作代词用 。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例如:1.作《师说》以贻之。(《师说》,代人,作宾语。)
      2.輮使之然也。(《劝学》,代物,作兼语。)
      3.人非生而知之者。(《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二)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
  例如: 均之二策。(《廉颇蔺相如列传》)
二、“之”作助词用 ,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
  例如:1.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2.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二)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
  例如: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例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四)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   不译。译时也可省去。
  例如:1.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2.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捕蛇者说》)
     3.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
(五)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意义,译时应省去。
  例如: 1.顷之,烟炎张天。(《赤壁之战》)
      2.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毛遂自荐》)
三、“之”作动词用 ,可翻译为“到、去、往”
 例如:1、吾欲之南海,何如?(《劝学》)
    2、送孟浩然之广陵(《送孟浩然之广陵》)
    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4、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陈涉世家》)
  分析以上例子,我们知道“之”用作动词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动词“之”的后面一般会跟一个地点名词,如例句中的“南海”、“广陵”、“蜀州”、“垄上”;前面有人名或人称代词,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例4中虽没直接出现人名,但很明显是承前省略了陈涉。整个句子合起来应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


最终答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