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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区别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政治作业 时间:2024/05/23 10:31:38
两类公司 实行了“有限责任”原则。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则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是两者的相同点么? 能以具体的题举几个列子么? 不明白两类公司怎么承担责任,哪个更好一些?
解题思路: 结合教材知识
解题过程:
(1)上述内容应该是两者的共同点,两种形式的公司的股东一般来说都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只不过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出资不以股票形式表示,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的出资以股票形式表示,因此,具体说法上不同,实质是一致的,即一般来说,两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均承担有限责任。
(2)例如1:甲、乙、丙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出资2万元,乙出资4万元,丙出资3万元,公司的注册资本6万元,由于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企业破产时,企业的债务有10万元,而企业全部资产只有5万元。此时,公司只要以全部资产5万元来偿还债务,还有5万元不需要偿还。三位出资者也不需要另外偿还这剩余的5万元债务,也就是事实上,甲、乙、丙分别以2万元、4万元、3万元对公司承担了责任。
例如2:如果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就以股份的形式出现,其责任的承担和有限责任公司类似。
(3)两类公司各有特点,即优点或者缺点,不能笼统地说,哪个更好,适合投资者具体情况的就是好的。
最终答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