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又八分之一)+(-3.37)+6又四分之一+2.125+(-0.25)+(-2.63)
7又九分之一*(1又二分之一-1又八分之一+3又四分之一)*(-2又四分之一)
19+9又二分之一+7又四分之一+3又八分之一+8又十六分之一+4又三十二分之一
0.125+(+三又四分之一)+(-三又八分之一)-(-十一又三分之二)-0.25
(-3又八分之一)-2.16+八又四分之一+3.125-3.84-0.25
(+0.125)+(+三又四分之一)+(-三又八分之一)-八分之一 - (-四分之一)
正0.25加负四分之一加三又八分之一加负五又三分之一
(+0.25)+(-三又八分之一)+(-四分之一)+(-五又四分之三)过程
计算一又二分之一+二又四分之一+三又八分之一+四又十六分之一+五又三十二分之一+六又六十四分之一+七又一
分组求和 求数列1,4又二分之一,7又四分之一,10又八分之一,前n项和
0.125+(三又四分之一)+(-三又八分之一)+(+八分之七)+(-0.25) =
规律.一又二分之一,三又四分之一,五又八分之一,【】,【】
一又二分之一+二又四分之一+三又八分之一+四又十六分之一+五又三十二分之一+六又六十四分之一+七又一百二十八分之一+八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