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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宪权与立法权的关系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历史作业 时间:2024/04/20 02:16:56
制宪权与立法权的关系
立法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立法权是指制定宪法及其他法律规范的权力.广义的立法
权中包含了制宪权.狭义的立法权是指宪法确认的制定部门法的权力.此时的立法权是以宪法的存在为前提的.因而制宪权成功行使即制定出被公认的宪法是狭义立法权存在的前提.
国家权力应当由制宪权而产生,因此,它应当臣服于制宪权.
立法权活动则要遵从制宪权宗旨,不能脱离制宪的目的与原则
.制宪权是制定宪法的权力;立法权是制定法律的权力.这两种权力在人类法律历史上出现的顺序不同,立法权先于制宪权.但随着成文宪法的出现,制宪权从立法权中独立出来以后,制宪权就居于立法权之上,成为立法权的来源和效力基础.
制定宪法的主体特定,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在我国,宪法的制定权仅属于全国人大.而立法权的权利主体则较为宽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