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分之13×5·16+516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1 14:09:19
6分之51*3分之1+9分之5 *13分之2+18分之5 *13分之6=多少

5/6×1/13+5/9×2/13+5/18×6/13=1/6×5/13+2/9×5/13+6/18×5/13=(1/6+2/9+6/18)×5/13=13/18×5/13=5/18再问:谢谢,我之前

计算2分之5+4分之9+8分之17+16分之33+32分之65+64分之129-13

=(2^2+1)/2+(2^3+1)/2^2+(2^4+1)/2^3+……+(2^7+1)/2^6-13=2+1/2+2+1/2^2+2+1/2^3+……2+1/2^7-13=6*2+(1/2+1/2

(18分之7*4又2分之1+6分之1)除以(13又3分之1-3又4分之3除以16分之5) 简便运算

(18分之7*4又2分之1+6分之1)除以(13又3分之1-3又4分之3除以16分之5)除以5又4分之3=(7/18x9/2+1/6)÷(40/3-15/4÷5/16)÷23/4=(7/4+1/6)÷

6分之5*13分之1+9分之5*13分之2+18分之5*13分之6

(5/6)*(1/13)+(5/9)*(2/13)+(5/18)*(6/13)=(1/13)*(5/6+(5/9)*2+(5/18)*6)=(1/13)*(5/6+10/9+30/18)=(1/13)

下面那些分数是最简分数?15分之9 13分之7 18分之4 24分之15 11分之6 16分之5

就看分子分母还有没有公约数比如15分之9分子分母还能同时约去3,变成5分之3,成为最简分数13和7没有公约数,13分之7是最简分数18和4还有公约数2,18分之4=9分之224和15还有公约数3,24

(1)11分之18一(17分之16一11分之4).(2)5分之4一(16分之13一16分之5)十4分之3.(3)2分之1

(1)11分之18一(17分之16一11分之4)=(18/11+4/11)-16/17=2-16/17=1又1/17(2)5分之4一(16分之13一16分之5)十4分之3=4/5-1/2+3/4=16

18分之13*5.16+516%*18分之5 简算

18分之13*5.16+516%*18分之5=18分之13*5.16+5.16*18分之5=5.16*(18分之13+18分之5)=5.16*1=5.16

3分之1 9分之2 18分之5 9分之3 27分之8 54分之13从小到大排列

3分之1=54分之189分之2=54分之1218分之5=54分之159分之3=54分之1827分之8=54分之16所以,54分之1<9分之2<18分之5<27分之8<3分之1、9分之3

按从小到大排序16分之13 6分之5和8分之7 18分之11 16分之5和12分之11 4分之1

从小到大排序:1/4再问:你咋算的理由再答:有规律的可以直接比较:分子、分母增加相同的数值,分数变大。1/2再问:?????????

比大小 27七分之18 和18分之12 12分之3和16分之4 7分之4和13分之7 4分之3和56分之16 3分之5和

5分之29分之527七分之18>18分之1212分之3=16分之47分之4>13分之74分之3>56分之163分之5

13分之7×4分之1×5分之6×7分之10=?5分之2×16分之7+3分之4÷7分之16=?8÷3分之4-4分之18÷0

13分之7×4分之1×5分之6×7分之10=7/13×1/4×6/5×10/7=1/135分之2×16分之7+3分之4÷7分之16=2/5×7/16+4/3×7/16=7/16×(2/5+4/3)=7

【1-(2分之1-3分之1】÷7分之5、13÷39+(26分之1+39分之2)×13、18分之13×5.16+516%×

【1-(2分之1-3分之1】÷7分之5=(1-1/6)÷5/7=5/6÷5/7=6/713÷39+(26分之1+39分之2)×13=1/3+1/26x13+2/39x13=1/3+1/2+2/3=1+

18又8分之7,17又4分之3,16又8分之5,( ),( ),13又4分之1,( )

18又8分之7,17又4分之3,16又8分之5,(15又2分之1),(14又8分之3),13又4分之1,(12又8分之1)规律:前一个数减1又8分之1得到后一个数.

通分4分之3,16分之13,6分之5,12分之11,16分之15,18分之17

144分之108,144分之104,144分之120,144分之132,144分之120,144分之136

(18分之13*5.16+516%*18分之3)÷5又25分之4

(18分之13*5.16+516%*18分之3)÷5又25分之4=5.16×(13/18+3/18)×4/129=5.16×8/9×4/129=1.28/9=32/225

16分之7 18分之5=( )

16分之7+18分之5=144分之63+144分之40=144分之103

13又3分之1-4分之15*5分之16分之18分之7*2分之9+6分之1

原式=(7/18x9/2+1/6)÷(40/3-15/4×16/5)=(7/4+1/6)÷(40/3-12)=23/12x3/4=23/16 (16分之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