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3人拟共同投资设立一生产饮料的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6 04:01:28
1、A不能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根据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A为监事,不是董事,不能代为行使表决权. 2、董事会会议记录存在不妥之处.根据规定,董事会会
1、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2、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3、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4、合营者的注册资本如果转让必须经合营各
很简单的,设甲为X乙为y,X=(Y+7)*0.5Y=(X+7)*0.25将x带入y得y=3奖3带入方程1的x=5所以甲投资5万乙投资3万!楼主方程式会解的吧
答:1)能成立.因为本案股东人数,最低注册资本、出资方式、货币资本比例等都符合公司法的规定.2)无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手段在合伙企业中获得利益的,应
(1)发起人协议中有三点不合法.第一,公司的出资方式中,不允许以劳务作为出资;第二,公司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第三,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0%,
最好找下老师学到这方面的解题思路.
(1)有效.因为合伙企业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的内部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A公司.(2)不成立,因为普通合伙人应该对退伙前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如果丁向A公司偿还了全部债务,丁可以向甲乙丙戊追
1,不符合法律规定,丙作为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纠正为甲乙为有限合伙人,丙为普通合伙人.2,丙可以担任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人,但其身份必须是普通合伙人.3,该合伙企业欠银行的债务应当先由企业的财产清
答:总投资是12万元.其中甲投资是5万元是其他二人的百分之50,乙投资是3万元是其他二人的百分之25,丙投资7万元.
甲是其他二人的八分之一,说明甲占总数的九分之一乙是其他二人的四分之一,说明乙点总数的五分之一那么,丙占总数的1-1/9-1/5=31/45总钱数为7万乘31/45甲投资的钱为7万乘31/45*1/9乙
(1)不合法.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2)有限合伙人,也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人.(3)合伙企业债务,先有是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债券,不足的有甲乙丙丁承担.合伙企业债务是连带责任合伙人的共同连带
(1)答案:C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33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1.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出资需要征求其他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2.丙的认为不正确,公司法明确规定严禁抽逃资本,公司章程设立不应与法律相冲突,但可以按照规定减资.3.甲的行为不合法,章程的修订需
设甲为a.乙为bb+7=2aa+7=4b再问:�ǻ�Ҫ������㣿再答:b=2a-7a+7=4(2a-7)a=8a-35a=5b=3再答:�����
(5)(6)不成立,法律规定新入伙和已退伙的人都还是要承担债务责任,
A不对,一个法人、一个自然人均可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B正确,公司法第55条第二款就这么表述的.C正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股东,该股东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只有一人.只不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
公司增资是公司的重大行为之一.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如果该公司章程做成了规定,则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如果公司章程没有规定,则按照公司法“股东会会议作出增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1、该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依合伙企业法规定,各合伙人应当共同经营、共担风险,丙丁无权过问企业事务的约定损害了二人的基本权利.2、甲的行为不符合入伙、退伙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规定.3、郑的合伙人双方若未
(1)丁和戊的出资不合法.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如采矿权、探矿权、股权、土地承包权、债权等),但是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还可以用劳
乙占的份额为2/(1+2+3)=1/3所以乙的分红为9*1/3=3万元这个东西还是好好看看书吧,不难~这都搞不定,将来很不容易的~再问:这道题以前做对了,就是忘了怎么做了关于x的方程x/x-3+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