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规定限制行为能力的起始年龄?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7 01:08:15
我国古代都是重农抑商的,那时候国家的生产力不够发达,如果遇上天灾人祸,粮食都不够用,而且国家的税负来源于种地的农民,如果不抑制商人,商人的人数就会增加,没人种地了,粮食就不够了,这个国家就不够稳定了,
A.停止侵害C.赔礼道歉D.修理、重作、更换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得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和行使权利、设定和履行义务的资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有两个显著特点:1、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赋予的一种资格,不是由其自行决
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就是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是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如法律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则每一个公民都享有行使财产所有权
错的.同样一词就知道错误了.在法律待遇上所有的条文都是“同等”,如:非婚生子女国民待遇等等法人享有名称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法人有商业秘密权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您好!中顾网专家律师史雪松为您你可以比较这两个法律,差别比较大,主要好似民法通则制定比较早,很多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已经显现弊端,所以合同法在很多方面有所修改.
就用聚光灯就好了,放在窗子外面,开启阴影,照进来以后就是正方形的了.
合同的效力分为,有效,无效,待定,可撤销可变更民法中是法律行为的效力合同行为的效力也应该符合民法通则的规定,但是他是特别法,应该优于民法,所以在做题时碰到合同就用合同法,其他法律行为的效力就参照民法通
《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注:十六至十八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的限制刑事
民法通则规定了以下人身权利: (一)生命权 生命权是指人身不受伤害和杀害的权利或得到保护以免遭伤害和杀害的权利,取得维持生命和最低限度的健康保护的物质必须的权利.也是人权最基本的权利. (二)身
民法通则规定了以下人身权利:(一)生命权生命权是指人身不受伤害和杀害的权利或得到保护以免遭伤害和杀害的权利,取得维持生命和最低限度的健康保护的物质必须的权利.也是人权最基本的权利.(二)身体权身体权是
没有特别规定,所以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18周岁
你好,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不是无效的,而是可撤销的行为.再问:可撤销的是什么意思?怎么撤销?与无效有什么区别?感谢回答
不满10周岁的,叫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仅能从事一些纯获利的事情的人.10到18周岁,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16到18周岁的,以自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C.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如为单项选择已变更为;B.乙受甲的委托出席合同签字仪式.
法定代表人参见:法人独立参与民事活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是由代表机构进行的.所谓代表机构即是代表法人为意思表示的机构.在企业法人,该代表机构谓之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很明显,错的嘛!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这个是对的;但是,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一般是否具有行为能力要看是否达到法律规定的年龄以及智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