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曾获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2 20:42:15
某甲与邻居某乙因琐事发生争吵,某乙气极朝某甲右眼打了一拳,即要退回房内,某甲追上朝某乙下腹打了一拳,某乙倒地死亡.尸体解

判断某甲的行为性质,应该从某甲的行为动机以及造成的行为后果综合分析,才能正确判定.从事件看,某乙因矛盾打了某甲右眼一拳,挑起事端,但随即停止行动,要退回房内;是某甲追上朝某乙下腹打了一拳,这样某甲的行

某甲醛(CH2O)溶液中,经测氢元素质量分数为10%,则碳元素的质量分数为()

甲醛(CH2O)溶液中只有甲醛和水,而甲醛和水中氢氧的比都是1:8,氢元素质量分数为10%,所以氧的为80%,碳就为10%

求一段文字的解析.某甲在画肆中购得一副大大的尼天盖地的泼墨山水,某乙则买到一张小小的意态自足的“梅竹双清”,问者问某甲说

这是说明一个意境,就好象现在人们所说的“姐唱的不是歌,唱的是寂寞”一样,都是想表明自己要的不是表面的东西,而是它的内涵,意境,是别人无法体会的感觉再问:很形象,但这句话我不太理解描容者可以描摹自我的眉

法律案例分析,某幼儿班聘请某甲担任幼儿班教师.某日上午9时左右,幼儿班课间休息时,某甲离校打电话,几个幼儿在教室里的炉旁

乙丙要为各自孩子给对方造成的伤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于幼儿园老师在课间休息时间离校打电话,没有尽到合理地教育、管理义务,所以幼儿园也要承担适当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无民事

某甲醇燃料电池原理如图1所示。M区发生反应的电极反应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题思路:1.在原电池中阳离子移向正极。2.在串联电路中在同一段时间内通过各电极的电子数相等。解题过程:解答:(1)根据H+的移动方向可以判断出N极是正极(在原电池中阳离子移向正极)M极是负极,负极通

曾获诺贝尔奖美国华裔的科学家有谁

总共有八个人楼上的七位再加上拿化学奖的钱永健

哪些华人曾获诺贝尔文学奖 诺贝尔和平 诺贝尔经济学 诺贝尔物理学 诺贝尔医学奖?

诺贝尔奖自1901年颁发以来,共有六位华人获诺贝尔科学奖,他们分别是李政道、杨振宁、丁肇中、李远哲、朱棣文和崔琦.1957年,李政道和杨振宁因“发现宇称原理的破坏”而被授予诺贝尔物理学奖.1976年丁

6人排成一排,其中某甲必须在排头,某乙不在排尾,则有多少种不同排法

甲必须在排头,只有一种方法,乙不在排尾,只能排在中间四个位置,有四种方法,还剩四个人,进行全排,有24种方法.所以共有1×4×24=96(种)方法

《草房子》曾获过( )奖 .红门(一)象征什么?( )

《草房子》曾获冰心文学大奖.中国作协第一届、第二届、第四届儿童文学奖.1994、1997、1998年度由台湾文化建设委员会、《民生报》、《国语日报》等联合颁发的最佳读物奖.第四届国家图书奖(1999)

英国戈尔丁哪些著作曾获诺贝尔奖

《蝇王》,应该不是一某一篇来定义的吧,这一篇最有代表性,而是以生平的著作与其语言的特色和整体作品评价,1983年,威廉·格尔丁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瑞典文学院声称,这是“因为他的小说用明晰的现实主义的叙

《金色花》作者?,(国家?)文学家,曾获 奖.翻译的?.

《金色花》作者是印度诗人泰戈尔,1913年泰戈尔获得诺贝尔文学奖.《金色花》选自《新月集》,由郑振铎翻译的.泰戈尔:(1861-1941)印度作家、诗人、社会活动家,出生于地主家庭,曾留学英国.192

曾获诺贝尔奖的美籍华裔科学家

李政道杨振宁丁肇中李远哲朱棣文崔琦高行健

某甲指着一幅画像介绍说:我没有兄弟姐妹,这男子的儿子是我的父亲的儿子.根据这一介绍,该画像是谁的像?  A 某甲的父亲.

A再答:请采纳,谢谢再答:男子指的是画像里的人吧。所以,这男子的儿子是某甲父亲的儿子。这就说明男子就是父亲

某甲在一定时间内步行6哩,若想较预定时间早半小时到达,则某甲每时须多行2哩,求某甲每时速度与时间.

设他的速度为x哩/小时,步行需用的时间为y小时xy=6y=6/x①6÷(x+2)=y-0.56=(y-0.5)(x+2)6=xy+2y-0.5x-1xy+2y-0.5x-7=0②代①入②6+12/x-

1.在298k,101325Pa下,某甲苯的乳浊液按以下两步配制而成:

298.15K时碘的蒸汽压为40.66Pa=4.066*10^-4标压,即反应I2(s)==I2(g)K=4.066*10^-4.根据公式ΔG=-RTlnK算出该反应ΔG为+19.35kJ/mol.四

以下是否构成共同犯罪某甲盗伐林木,某乙因与某甲的个人关系,为某甲提供情报.某乙是得不到任何利益的. 盗伐林木罪中规定,是

该行为构成共同犯罪,这是没有问题的,不需要进行专门的司法解释.很明显,该案中,甲乙两人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争议主要在于是否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对于共同犯罪来说,并不要求行为人具有完全相同的犯罪故意,只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