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3 04:19:32
甲、乙、丙三人设立的合伙企业,按照1:1:1的比例分配利润、承担亏损.甲退伙时合伙企业的总资产为90万元,负债60万元.

60万元由甲乙丙丁四个人比例分摊.甲承担责任是因为负债是在他退伙前发生的,丁承担责任是因为合伙法规定新入伙的入伙人要对之前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按照一比一的比例,所以他们应该每个人出15万元清偿.个

甲乙丙三人拟共同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该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

甲乙丙三人拟共同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A.该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B.经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入可以货币、实物、劳务、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作价出资C.经合伙协议约

1.赵某、钱某、孙某、李某一起成立了甲企业,该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赵某、钱某为普通合伙人,分别出资l0万元;孙某、李某为

(1)赵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在本题中,乙公司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想问下范围是大于等于三个还是大于等于两个?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也就是说3—49人,包括两名企业法人,一名经营,所以要三人当然这不过是体制上的要求,注册可以再找个可以信任的人

经济法作业:有关合伙企业的案例分析题

1、不正确.新入伙的合伙人应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不正确.退伙后的合伙人应承担退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有效.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有不正当行为的给予除名退伙.5、不可以.

合伙企业法案例题,急啊!在线等.

(1)约定由李某执行合伙事务是否可以?约定的分配比例是否合法?合法.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可以推举一人或数人作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约定的分配比例合法.合伙人可以自己约定利润分配比例.(2)李某做假帐

甲乙丙丁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A.甲乙是普通合伙人,丙丁是有限合伙人.6月份,A公司与C公司发生债务关系,A欠B公司15万.

破产是资不抵债的,他的全部资产均属于破产财产,包括投入到合伙企业里的money,在丙公司破产清算的时候,他的未到期债务视为已到期,可以申请破产债权,要求清偿再问:你是说C公司可以向丙申请破产债权要求清

A先生与B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后,决定设立一家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协议中规定:B公司向合伙企业技资30万元……

你的这个题可能是在合伙企业法修订前出的目前在北京、天津等地注册合伙企业均允许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合伙企业中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法》第三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均使用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这句话错在哪?求解答。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合伙企业法练习题1.甲、乙、丙、丁四人决定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1)甲

(1)有效.因为合伙企业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的内部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A公司.(2)不成立,因为普通合伙人应该对退伙前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如果丁向A公司偿还了全部债务,丁可以向甲乙丙戊追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为有限合伙人……请帮忙解答~

1,不符合法律规定,丙作为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纠正为甲乙为有限合伙人,丙为普通合伙人.2,丙可以担任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人,但其身份必须是普通合伙人.3,该合伙企业欠银行的债务应当先由企业的财产清

一道经济法的题目某合伙企业欠甲借款2万元,同时合伙人乙欠甲借款1万元.某日,甲向该合伙企业购买货物一批,应付货款1万元.

选A,B.合伙企业虽然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可以在经营活动中有自己相对独立与合伙人的财产!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为有限合伙人,其中甲以人民币出资5万元,乙以实物作价出资3万

(1)不合法.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2)有限合伙人,也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人.(3)合伙企业债务,先有是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债券,不足的有甲乙丙丁承担.合伙企业债务是连带责任合伙人的共同连带

1,我国现行合伙企业法规定哪些合伙企业?2,合伙人是否在任何情况下都对企业债务承担无连带责任

1.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2.不是的.普通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债权人可以对任何一个合伙人要求给付债务,合伙人没有抗辩理由:注意,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因为若干合

经济法案例分析: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

1、该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依合伙企业法规定,各合伙人应当共同经营、共担风险,丙丁无权过问企业事务的约定损害了二人的基本权利.2、甲的行为不符合入伙、退伙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规定.3、郑的合伙人双方若未

2008年7月,甲乙丙丁四人合伙创办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对于执业活动中因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损失,负有重大责任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所以本题中,丙应该承担无限责任,甲、乙、丁承担有限责任.

经济法 判断题21、个体经营者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2、合伙企业中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查阅合伙企业的账簿和其他有

1、错2、对3、错.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4、错.出资证明书与股票不同,股票是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而出资证明书则为不流通的有价证券或者是称为流通受到严格限制的有价证券.5、对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