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确立土地私有:君主专制及其官僚政治,是历史的进步吗?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5 03:19:36
商鞅变法和大化改新确立的土地制度有何区别?

大化改新的内容不清楚,但商鞅变法是将土地从部族变为私有,也做为奖励的一部分,以现代的形象说法就是,变法前土地归集体所有,变法后分田到户,与现代土地法不一样的是,现代土地是国有的,大家有的只是使用权而无

商鞅变法中“承认土地私有”的作用

顺应了社会发展潮流,土地私有合法化,积极性必然提升.

历史选修1习题8、商鞅变法中提出“重农抑商”的主观目的是( ) A、确立土地私有 B、建立地主阶级统治 C、发展封建地主

ABBCDA8、历朝历代,重农抑商都是有一定原因的,秦商鞅变法提出抑商,是因为其时秦国农人十分缺乏,已到了免征十年赋税招徕三晋之民“使之事本”的地步;另一方面,城市商业活动却很兴盛,所以商鞅要抑商使之

商鞅变法中,奖励耕战,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建立县制.分别对后世的影响是?

首先奖励耕战,这个措施是秦国强大的根本,大大提高了军人和农民地位,当然也加大了这两职的收益,使得秦国的粮食生产力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士兵的战斗力冠绝七国,可以说没有奖励耕战秦国很难统一全国,在次之后你去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问题商鞅变法废除了井田制 确立了封建土地的私有 但是这不就是对资本主义的一种默认吗?不是一种封建的自我破

这不是一回事.商鞅变法所说的土地私有是废井田制(http://baike.baidu.com/view/386.htm?fr=ala0_1_1).就是废除公田,土地归农民,农民只要上交租就可以了,这是

商鞅变法的措施中,对社会变革起关键作用的是() A建立县制 B承认土地私有 D按军功受

B商鞅变法的时期还是中国社会还是奴隶制,而封建社会的基础是土地私有制,回答选择的时候要注意关键词,他问的是“对社会变革起关键作用”,那这个变革指的就是社会形态的变革,就是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所以选B

商鞅变法:使用一句话来分析每一项的内容作用:承认土地私有:废除旧贵族特权:建立县制:

如果一项一句话就是:承认土地私有提高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奖励耕战提高了国家的战斗力量.废除旧贵族特权提高了国家凝聚力.建立县制有利于更好的治理国家.如果综合起来一句话:通过变革提高全民积极性和综合国力.

材料商鞅变法的措施: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奖励耕战,生产粮食布帛多的人,可以免

贵族特权不再与生俱来,只有中央授予军功才能享有特权,从而削弱地方特权(旧有贵族势力)的影响力,由国君管理各地官吏,行使中央行政权力,增强中央集权,便于政令通达,这两项都是确立了中央对地方的垂直管理.

变法法令规定: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1、商鞅变法2、据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和田宅,废除没有军功的旧贵族的特权,因为变法以前都是世袭的.

为什么商鞅变法标志着土地私有制的确立

商鞅变法废除了井田制(井田制是土地国有),承认土地私有,允许土地自由买卖.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就标志着私有制的确立.为什么允许土地自由买卖?政治:这是历史发展的潮流经济:“铁犁牛耕”的出现生产力大大提高军

为什么商鞅变法不利于奴隶主阶级?就国家承认土地私有的那条?

商鞅变法是以维护新兴地主阶级为目的的.在奴隶社会时期,奴隶主将奴隶集中起来,将他们束缚在土地上进行集体耕作.而商鞅变法承认了土地私有,使得奴隶不在被集中在一片土地上进行集体耕作,实际上解放了奴隶,这是

中国各朝代的土地制度比如:土地私有制,土地公有制等都是在哪个朝代确立的,商鞅变法确立土地私有制,那土地私有制又是什么意思

1、夏、商——奴隶社会.土地公有制(国有制)2、周——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度阶段.土地分封制,归属于天子和诸侯.3、战国——为奖励军功和维持贵族统治确立土地私有(食邑).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先后变法

依据商鞅变法的内容,请回答:用一句话分析每一项内容的作用:承认土地私有:废除旧贵族...

承认土地私有,改变了以往的土地制度和税收方式.奖励耕战,既提高了人民生产和战斗的积极性,又制定了新的等级制度.废除旧贵族特权,加强了王权,为日后封建王朝做出贡献.建立县制,加强了中央集权.

商鞅变法中对后世影响最为深远的是承认土地私有还是建立县制?

土地私有制,每一个朝代都必须解决的问题,经济是最根本的,经济是基础,政治是上层建筑.

商鞅变法中“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此处存疑为什么采纳?

首先,楼主您说的商鞅变法,可以划分到“战国时代的政治与社会”这个版块里,商鞅的变法,在整体来看最重视的实际上是刑法,第二才是经济的新策,通俗的说新策最主要的是没有军功的人地位低这一条,不管是奴婢,家产

商鞅变法的措施中,确立封建土地制度的措施是什么

土地私有制政府承认地主享有开荒地的部分所有权.郡县制强化中央集权与对地方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