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理性为自然立法"违背了规律的客观性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0 10:32:26
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区别在于意识和存在谁是第一性的问题;唯物主义是主张物质是世界的本原,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哲学(如古希腊赫拉克利特的朴素唯物主义、机械唯物主义、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等都属于唯物主
神人康大大的原话是:“人的理性为自然界立法.”(强烈建议楼主自行参看《纯粹理性批判》的前言部分)康德认为:“人之于自然,并非如学生之于老师.而是如逼供者之于囚犯.人拷问自然,逼迫其回答人想要的答案.”
以前我是看错了,也理解错了.看了文章后后来才明白.这是A主观唯心主义观点也是康德的观点康德(1724-1804)是德国著名哲学家自然界的规律是由人们的悟性规定的1.一种因素是知识的内容,即构成知识的材
我的是违背自然之道的故事、20世纪初叶,美国亚里桑那州北部的凯巴伯森林还是松杉葱郁,生机勃勃.大约有四千只左右的鹿在林间出没,凶恶残忍的狼是鹿的大敌.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很想让凯巴伯森林里的鹿得到有
说法错误.①唯物辩证法的规律范畴,揭示的是事物运动发展中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②规律是客观的.客观性是规律的根本特点,它的存在不依赖于人的意识.③规律的客观性表明,人们不能藐视规律,更不能创造
A,1是因为物质决定意识,康德所说人的理性为自然立法思想,就是说人的意识影响自然规律,是唯心主义思想.2是因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康德说人心并不是消极接受感官材料,而是主动,正是意识反作用
这说法可以归于唯物主义的改造世界的那一章.宇宙法则只有一个,就是弱肉强食.人类作为自然界的绝对强者,完全有能力为自然界立法.
这是一种典型的主观唯心主义哲学观点
他认为,自然界的规律是由人们的悟性规定的,“人的理性为自然界立法”.也就是说,规律是人的主观精神的产物.这是一种典型的主观唯心主义哲学观点.但是
“人的理性为自然界立法”.也就是说,规律是人的主观精神的产物.这是一种典型的主观唯心主义哲学观点.但是这种哲学思想的出现,却代表了那个时代的奋进精神.
我认为此题选C较适宜.西塞罗是公元前2-1世纪的古罗马法学家,深受雅典文化的影响,尊崇理性,提出了自然法的思想,其中就包括法律是理性的体现的含义,从题目材料中也可以看出来:“真正的法律,是广泛流传于所
康德(1724-1804)是德国著名哲学家.他认为,自然界的规律是由人们的悟性规定的,“人的理性为自然界立法”.也就是说,规律是人的主观精神的产物.这是一种典型的主观唯心主义哲学观点.但是这种哲学思想
很显然错,而且错得好笑!宇宙天地自然玄奥——规律,这是“共性”,是可以为人所认知的;万事万物一消一涨——变化,这是“个性”,是不可能被控制住的.所以人类可以“顺道而为”,利用自然、改造自然.
自然界立法与自然立法及自身立法是一回事吗?
没有答案的啊,见仁见智我认为错误我支持弗洛伊德的性与死亡两种本能的观点
主观唯心主义观点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8957078.html?si=2
这说法可以归于唯物主义的改造世界的那一章.宇宙法则只有一个,就是弱肉强食.人类作为自然界的绝对强者,完全有能力为自然界立法.这样可以么?
这个问题要结合康德的哲学体系来解释.康德认为人的理性是先验的,理性既为自然立法,也为道德立法,在康德的哲学体系中,理性就是完整的世界,自然的法则和道德的法则,是由人的理性确立的,不“应”是它们本身具有
人是理性的动物,当它为自己立法就是自己戒律自己,为自己设定标准,这是一种自律.自然为自己立法是我们生活的世界设定我们必须遵守的标准,这是一种他律.所以相比来说,第一种是一种积极意义上的自由,第二种是消
自然又没规定什么,只是有自身的规律而已.然而这些规律的发现也只是通过人类的探索,究竟是不是自然的规律还不一定呢.谁知道呢,每个人都会按照他所知道的知识进行判断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