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和万民法的区别 范围 特点 内容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4 09:23:13
罗马法其实就是古代罗马创建的一个法律体系,而罗马法早期就是习惯法(即法律由贵族随意确定的法律),后来随着平民们越来越希望得到一些权利,所以由习惯法发展到了成文法(即用法律条文来确定律法),由习惯法到成
古罗马“自然法”、“万民法”意义及关系考“法”这个概念在不同的时空有着不同的含义;从特定历史背景出发,去理解特定时空条件下的“法”的概念,是学术研究的基本要求.本文试图从西方法律史的二元观传统中去探求
自然法是一个理论概念,现实中没有这样的成文法.其表现形式是判例.自然法的最高原则是自然正义:法官不能偏听偏信;法官不能审理自己是当事人的案子.自然法是一种形而上的观念.就是为了强调正义的至高性.
基本上可以算是吧.因为随着罗马帝国的发展,侵略不断加强,原来的公民法已经不再适合当时的统治了.所以罗马开始使用万民法,加强和巩固统治.
讲清楚公民法和万民法的区别.公元前3世纪中期之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被成为公民法.具有明显的狭隘性.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适应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
因为本质上它们都是维护奴隶主的利益的手段吖
准确的说,万民法是公民法的发展和延伸.简单说的话,公民法共和国时代是用来解决人民内部矛盾,而万民法是帝国时代用来解决宗主国和行省蛮夷之间矛盾的.当初共和国初期,国家还小,主要解决的是平民和贵族之间矛盾
适用的范围:所有殖民地.有公民概念,但不包括妇女,奴隶和外族移民.民法意即“各民族共有的法律”,是继公民法之后,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罗马私法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用来调整罗马公民和异邦人之间以及异
3世纪初,罗马帝国境内自由民之间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开始消失,原先的公民法与万民法之间的区别也失去了实际意义.
前者包括四部分: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査士丁尼学说汇纂、查士丁尼新敕.后者是罗马法推广到所有罗马帝国统治的地方后的名称.前者又叫查士丁尼法典.它的颁布标志着罗马法发展到完备阶段.
罗马公民法的特点和作用?特点:内容广泛,条文明晰,审判、量刑有据.作用:限制贵族特权;保护平民利益,(实质上是维护奴隶主贵族阶级利益)万民法的特点和作用?特点:核心: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遵循的原则是自然
这是罗马法里的分类.罗马法分为市民法和万民法.市民法是保护罗马公民的,较宽松.万民法是来规制除罗马人以外的人的,比较严厉.
解题思路:1)罗马法的主要内容:①公民法基本上属于罗马及其公民的法律。它包括元老院法令、元首命令、大法官告示,及一些具有法律效力的习惯法。②万民法是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的国际法,适用于帝国境内各民族以及
公民法跟万民法出现于罗马法,公民法是调整罗马本国公民的民事法律关系.万民法是用来调整罗马公民和异邦人之间以及异邦人和异邦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罗马法律.万民法的出现大致基于2点,一是罗马版图扩大,统治了
.1.公民法基本上是罗马及其公民的法律.2.作为公民法,它是以成文和非成文两种形式存在着,包括元老院的法令、元首的命令、大法官的布告,也包括一些具有法律效力的古代习惯.当然十二铜表法晔包括在内.3.万
从3世纪开始,帝国内部自由民间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消失,原先适用于不同法律主体的公民法和万民法之间的区别也失去实际意义.
习惯法未经政府明确承认而被一般含义人接受并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的行为规则.相互关系的行为规则.局限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伸缩性和不确定性.有利于贵族出
每个裁判官在上任之初,会根据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前任的经验,张贴一张告示,即裁判官告示,向民众正式宣布自己未来从事司法活动的方针,主要是表明,他将接受哪些诉讼程式,拒绝哪些诉讼程式,使民众了解应该依据怎样
讲清楚公民法和万民法的区别.公元前3世纪中期之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被成为公民法.具有明显的狭隘性.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适应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
解题思路:你好,这个题目其实很容易的,你只要从概念上就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了。解题过程:罗马法从形式上可分为成文法和习惯法;整体结构上包括公民法、万民法等。习惯法是古罗马人从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转化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