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活,A需要8天时间来完成,B需要10天时间来完成,AB合伙一共需要几天时间?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5 13:21:46
单独完成一件工程,甲需要24天,乙需要32天.若甲先做若干天以后乙接着做,则共用26天时间,问:甲独做了几天?

设总工作量为1,甲工作了x天,则乙就工作26-x天,可得方程:124x+132×(26-x)=1    x24+1316-x32=1,  &

工厂加工一批零件,用了3天时间完成了总数的五分之二,照这样的计算,工厂加工完这批零件还需要多少天

qq763125132,你好:一共需要:3÷2/5=7.5(天)还需要:7.5-3=4.5(天)

一个修路队用四天时间修了一段路的20%照这样计算,共需几天完成

4天修了1/51天修了1/20总需要20天好好学吧,过程不给你写了,因为这要你自己写!

sat 15天时间来准备能考多少分?

我托福94准备了一个月1640(失误)平时模拟是1760如果你心裏素质好托福考的又是正常发挥应该差不多1800但是阅读确实很难如果你这段时间想找阅读的感觉恐怕就有点玄了上了考场直接按排除法做吧现在要每

用一个字表示 表示10天时间.( )

1.表示日出的时间:晨2.表示很长的时间:久3.表示很短时间:瞬4.表示三个月时间:季5.表示黄昏的时候:夕6.表示7天的时间:周7.表示10天的时间:旬8.表示15分钟的时间:刻9.表示24小时的时

自己创业需要天时地理人和吗?

说不要,好像有点说不过去个方便都需要吧也要靠自己如果光等著天时地利人和,什麼钱会往你身上贴?

1只蜗牛从井里往上爬,白天爬3米,晚上掉2米,用了8天时间爬出来,问井有多深

白天爬3米,晚上掉2米,1天爬1米(8-1)×1+3=7+3=10米学习愉快

工程队用2天时间完成一件工程的18,全部完成需要(  )天.

1÷(18÷2),=1÷116,=16(天);答:全部完成需要16天.故选B.

有一个工程总长1200米,甲、乙合作12天完成.甲先做8天还需要18天完成,问甲、乙各需要多少天完成?

设甲每天完成X米,乙每天完成Y米则12(X+Y)=12008X+18Y=1200X=60,Y=40所以甲、乙单独各需要20,30天

小张用8天时间完成了原计划10天的工作量,工作效率提高了百分之几?

效率:8天每天做八分之一十天每天做十分之一提高:(八分之一减十分之一)除以十分之一乘100%=25%答:提高%25

初二数分式学题有一个工程,甲组和乙组共同完成需要a天,若甲组单独完成需要b天,那么乙组单独完成需要几天?解的时候要有过程

甲乙合作工作一天完成a分之1甲工作一天完成b分之1那么乙工作一天完成a分之1-b分之1=ab分之(b-a)那么乙单独做完需要(b-a)分之ab天

1.单独完成一件工程,甲需要24天,乙需要32天,若甲先做若干天后乙接着做,则共用26天时间,问:甲做了几天?

1、设甲做了x天.(1/24)*x+(1/32)*(26-x)=1(1/96)x=3/16x=18甲做了18天2、设甲需要x天,乙需要y天.1/x+1/y=1/1218/x+8/y=1①*18-②:1

工厂加工一批零件,用了3天时间完成了总数的5分之2,照这样计算,工厂加工完这批零件还需要多少天?

全部完成需要3÷5分之2=7.5(天)加工完这批零件还需要7.5-3=4.5(天)

搬运一个仓库的 货物,如果单独搬空,甲需要10小时完成,乙需要12小时完成,丙需要15小时完成.有货物存量相同的仓库A和

我们设甲乙丙三者的效率分别是1/10,1/12,1/15,存量为1.我们设丙帮助了甲x小时在这x小时中,甲丙共在A中搬运了(1/10+1/15)x=x/6,那么还A还剩下1-x/6.在这x小时中,乙在

张师傅用8天时间完成了原计划10天的工作量,工作效率提高了百分之几?

原计划:10天1(在这里设全部工作量为1),那么元效率=总工作量/计划天数=10%实际情况:8天1,实际效率=总工作量/实际花费天数=1/8=12.5%再用12.5除以10(12.5%除以10%也可,

急需新概念青少版1a教案以及课时分配.如:一个单元需要几个小时来完成?

一个单元3小时.每学3个单元一小考,7\8个单元一中考,十五个单元一大考,一册学完其中考试,1a和1b学完期末考试.教案可以根据句型练习看出来,如:Whosebookisit?It'sLucy's.I

一项工程,甲、乙两人合做8天完成,乙、丙两人合做9天完成,丙、甲两人合做18天完成,那么丙一个人来做,完成这项工作需要_

1÷[(18+19+118)÷2-18],=1÷[724×12-18],=1÷[748-648],=1÷148,=1×48,=48(天);答:丙一个人来做,完成这项工作需要48天.故答案为:48.